端午前的河南省宝丰县,正值麦收时节,面对丰收的喜悦,学生家长们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们为弥漫在宝丰县“文龙小学女童遭性侵”的消息而不安,伴随而来的还有“愤怒和惊恐”。(5月29日中国青年网)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从事件来看,犯案人作为教,利用身份地位优势,明目张胆在课堂上对女童进行性侵,受害女童遭到许国正等人恐吓,不能说出去,否则不给上课,已然严重触法相关法律。
相信,随着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相关部门的介入,这只校园之狼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事情到这儿似乎可以尘埃落定,但网上因此事而喧腾的情绪却没有平息下来,毕竟还有很多悬而未决的事情需要有关部门向公众澄清,向受害女童及家长一个交待。
据记者调查,被性侵女童据公安部门能够确定的就有15人之多,但也有家长说,实际受侵害人数比这多得多,因为不少家长担心这种事传出去对孩子影响不好,采取了隐瞒情况不予报案,甚至有的矢口否认。
而为讨要说法,受害女童母亲张秋娟找校方理论时,遭到围殴,头发被揪下一团,住院治疗多日。围殴者当时说:“我让你嘴贱,我让你往外说,我教育局有人。”
种种迹象,该校受性侵女童数之众,性质恶劣之程度,与学校管理及存有的“袒护”思想不无关系。维护校园安全,不只是一地一时一校的事,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常态之举,宜有长效之策。那些薄弱的环节,那些疏忽的时候,那些并未真正重视的地方,往往成为不法分子的突破口。
近年来女童被性侵案不断发生,跟孩子对于自己遭受的伤害却茫然不知,或由于羞于启齿而隐瞒有关,但更有赖于全社会的参与和严刑峻法,对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破坏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对于丧失天良的罪犯来说,舆论的挞伐失去了用武之地,而惩罚手段的缺位或虚弱无力,则是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变相纵容。从这个角度来说,惩治这些敢于挑战人伦底线校园大灰狼就要用重典,对于那些敢于纵容、护短的教育主管部门要顺藤摸瓜坚决予以严厉查处。
总而言之,要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魔爪,除了提升孩子的防范意识外,就必须加重处罚力度,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案要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绝不能手软。以此告诉全社会,孩子们的安全能够得到有力保护;以此警示那些心生恶念的人,他们伤害弱者的懦夫之举不可能得逞。(谢晓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