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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于欢案成为全民法治共享的良好开端

中青网评

发稿时间:2017-05-29 09:34: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蔡恩泽

资料图

  于欢案进入二审阶段,引发媒体和广大网民的普遍关注。5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披露于欢案检察机关调查详情,认定于欢行为“具有防卫性质”,同时详细分析了认定案发当晚处警民警行为不构成玩忽职守罪的原因。这是一次法治框架下极其理性地对有关法院审理于欢案所欠的“法治债务”的成功追讨,也是一次全民法治共享的完美展示。

  最高检亮剑纠偏,促成了于欢案从全民争论到人人点赞。同时,于欢案二审庭审采取微博直播的方式公开在阳光下,既顺应民意,又回应舆论关切,让关心于欢案、关心中国法治建设的人们有机会亲历这次必将影响深远的司法审判。

  共享法治是人民群众精神生活的基本需求,也是社会架构的一个重要层面。全民共享法治是民意所归。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而如何让公民在身临其境中感受公平正义,正是在这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重要的课题。当于欢案不胫而走,民意对案件的普遍关注,对案件的压倒性评判,应受到法律的高度关注。正是基于这一点,最高检才在第一时间赶赴聊城,对于欢案重新调查梳理,最终得出与民意基本相符的解读性意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不能为民意所绑架,但司法应该关注民意的诉求。

  我们为最高检公诉厅负责人对于欢案条分缕析地解读而折服,无论从专业角度还是从法律公正角度推敲,都让人感觉他是既代表法律又代表民意在说话,是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公开课”,让全民共享一次法治教育。更让我们欣喜的是,尽管全民争论,但我们探讨问题的共同基础正是对法治和正义的追求与坚守。这值得我们自豪。

  全民共享法治方能全民共享正义。法治是社会的稳压器,正义则是社会进步的催化剂,而法治正义是冠于道德正义之上的最基本的正义。要实现全民共享正义,首先必须实现全民共享法治,一个显著标志就是法治公开。让法治走出神秘的殿堂,不仅法律条款要公开,一些重大疑难案件也要公开。要让全民在法治公开中见证正义、共享正义。

  当法治正义始终行走在法治程序中,人民才有安全感。倘若在极端羞辱和人身不安全的境遇下,没有正义陪伴,社会的动乱势必民怨沸腾。当正义疏导了民意安抚了民意,民意则回归冷静。让全民共享法治,让法治正义成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音像,“民怨”必将化成理智的“民愿”,化为支撑法治社会的根基。

  舆论陪审是司法正义的推进器。可以说,此次舆论陪审正是助推于欢案最终得到较为公正审判的一个重要因素。“司法与舆论本非对立,它们的目的是一致的:让有罪者受到惩罚,让无辜者不致蒙冤,让强梁不敢横行,让弱者获得尊严。”而舆论陪审能让法律从少数人的司法垄断中解脱出来,并能剥夺陈清泉式腐败法官“法律条文的解释权在我这”的话语权,既是全民共享法治,也能促成司法正义。目前的舆论走向无论是对案件事实的描述还是法律规则的适用,虽然各方观点还有不少差异,但对法治的期许和正义的呼唤却是共同的。正因为这种期许和呼唤,才让司法正义重新回到法制的轨道。

  眼下,全面依法治国正成为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法治保障,全民共享法治则是促成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由之路。让全民共享法治成为常态,此次最高检公开于欢案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中国青年网特约评论员 蔡恩泽)

责任编辑:李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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