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记者从宿迁警方获悉,当地两名女子制作视频声称该地一家糕点店的肉松为棉花做的,引起恶劣影响。当天上午,两名制作虚假视频后进行网络传播的嫌疑人被成功抓获,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均被处以治安拘留7天的处分。(5月28日 中新网)
据先前的视频显示,一名女子现身讲解,她在小汪糕点店买了肉松,还有购物发票。只见该女子从面包上取出一些肉松后,就放在水里清洗起来,搓了几下之后,声称所谓的肉松其实是棉花做的。在揉搓清洗一会后,该女子又拿起打火机烧起来,从而推断出糕点店做的肉松其实是棉花做的,并数次强调肉松蛋糕来自“小汪糕点”。
这样的视频如果是“真实”的,无疑是可怕的,于观赏者而言,更会惊恐自己是不是已经食用过了这样的蛋糕。可谣言禁不住科学辨别。首先,肉松的本质是一种肌肉纤维,主要成分是蛋白质,可以点燃很正常;此外,肉松在清洗过程中的掉色现象主要是因为加工肉松时加入食品添加剂和食用香精所致,并不能证明肉松是棉花。
尽管是谣言,可就是有人相信,并且不遗余力的转发,告知人们这些肉松蛋糕的“真面目”。却浑然不知,自己已然成为了谣言“二传手”。据悉,视频中涉及的生产厂家所在的安徽省食药监局也发布紧急消息,对“肉松是棉花”一说进行辟谣。但是,也不难想象,这样的谣言给商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
制造谣言者可恨、可怕,被绳之以法,也是罪有应得。但谣言之所以被瞬间扩散,与时下公众互联网媒介素养低有一定关系。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自媒体,不仅制作发布着信息,而且也传播着信息,但是对于这些信息是不是合法合规,是不是真实可信,往往疏于理会。若不加思考和辨别,拇指肆意一动,就有可能成为谣言制造者的“帮凶”。
无疑,“肉松棉花造”谣言传播者的力量不容小觑。尤其是,对这些谣言“二传手”的惩治力度疲软,就会助长谣言的传播力度。这就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谣言虽可恨,辟谣也不断,就是仍不绝的窘境。试想,如果“肉松棉花造”经过分析是谣言,并自觉止于我手中,也不至于让谣言波及到无辜的企业和受众。
任何领域的谣言都是法律所不容忍的。让谣言绝迹,仅凭法律一己之力,其力量也终归有限。每个人不参与进来,不学会识别、打击谣言,谣言终归会此起彼伏。诚如食品谣言,虽不排除是行业间的恶意竞争所为,一旦普通群众沦为“帮凶”,最终吃苦头的不仅是相关企业和行业,还会是我们个人,这难道不是作茧自缚吗?因此,打击谣言须人人有责。(杨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