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年终福利成了不少单位职工的期盼。然而,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有的单位矫枉过正,连员工的正常福利也不敢发了。这样对吗?日前,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既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要“充分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12月25日新华社)
随着元旦春节日益临近,公众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很多人巴望着两节来临之际,单位里能让职工享受到应有的福利待遇。
然而,由于中央高调反腐,很多官员变得谨小慎微,怕这怕那,说到底害怕被问责,因此干脆取消职工的各种福利,一旦有职工较真,提出福利要求,就会理直气壮地回应:中央有八项规定,谁也无权随便发放福利。
如此一来,人们再无非分之想,只好过过紧日子、苦日子,这种现状维持了好多年。其实,中央倡导的八项规定,并非与普通职工过不去,取消正常的福利待遇与中央的意图相去甚远,属于典型的矫枉过正,显然不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也是对中央规定的一种误解与误读。
现在,中央出台有关规定,重申节日福利可以有,释放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让广大职工有了盼头,再拿中央规定说事儿已经行不通了。不论是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抑或是外企私企,员工都可以名正言顺地提出正当合理的福利诉求,这是国家赋予职工的权利。当然了,任何福利待遇都有一个度的问题,决不允许超标发放,否则就会走向另一个极端,这样的红线谁也踩不得。(李忠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