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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不能对电动三轮“格杀勿论”

发稿时间:2016-04-02 08:55: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深圳市近日集中整治“禁摩限电”,对超标电动车进行查处。由于现行快递公司多依托电动车投递包裹,有快递员在车辆遭查扣时与执法部门产生冲突。据深圳当地媒体报道,已有4家快递企业近800辆快递三轮车被扣押,近50名快递员被拘留。(4月1日《新华网》)

  国家之所以给电动车“准生证”,就是因为它是便捷、环保、节能、节约道路资源的交通工具,一直在世界各国发扬光大。当其他国家正把电动车当做“宝贝”普及社会的时候,深圳市突然对电动三轮车采取全面“封杀”,致使很多地方快递瘫痪,谁能不“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呢?

  谁都清楚,能源紧张在我国日趋严重,雾霾连城成为中国的“一大特色”,城市“肠梗阻”泛滥成灾,这些“病变”都需要环保节能电动车助一臂之力。资料显示,电动车“零排放”是其他交通工具所不具有的,以摩托车为例,摩托车每公里排放一氧化碳5.5克、碳氢化合物1.2克、氮氧化合物0.3克,仅此三项合计7克,年行驶1万公里,排放有害物质净值70公斤,8年寿命则总排放560公斤。如果让电动车替代诸多机动车,深圳“尾气之忧”将顷刻化解,“雾霾深圳”也将成为传说,怎能对电动车说不呢?

  根据国家发改委《节能中长期规划》实现20%的节能目标,要求到2020年我国新型节能环保车辆必须保持70%到75%以上,电动车作为“节能高手”,深圳市肩负的国家责任不是封杀电动车,而是要加快、加大“电动车替代工程”。尽管深圳市公安部门列举出诸多数据说明电动车是交通事故高手,并没列举出电动车如何管理缺位、缺智,只是一股脑把交通事故责任全部转嫁给电动车,这不也是电动车的“窦娥冤”吗?

  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认为,道路资源理应人人平等,有什么理由取消电动自行车的道路资源使用权?电动自行车是一种环保而又方便的交通工具,既然我们提倡绿色出行,鼓励公众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和自行车出行,这当然也包括鼓励使用电动自行车出行,有什么理由禁止电动自行车呢?广东省政协委员杨中艺认为,此类全面禁止的“一刀切”政策是“懒政”。可见,深圳禁电三轮不是硬道理,禁售也侵犯电动车的“销售权”。

  电动三轮不是深圳市的“敌人”,管理并不是“死胡同”。放眼世界发达城市电动车管理就会“顿开茅塞”。德国骑电动车需要考驾照,日本、澳大利亚等国除了持有驾照外,对于行驶规则有严格规定,甚至连配备什么样的车灯等都做出详细说明。我国电动车立法限速、限权、限改、考核、年检、培训、法律处罚、惩处等都严重缺位,这才是电动车“撒野”的根源。深圳市不从这些补缺补差补管理智慧,反而穷的只剩下“一禁了之”,不是管理的赖政吗?(童克震)

责任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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