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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带薪休假比延长春节假期更务实

发稿时间:2015-02-26 08:21: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世界上最短的距离,莫过于从假期开始到结束”。春节假期最后一天,部分网友无力喊出“强烈建议延长春节假期,反正上班也没心思工作”,有网友甚至建议春节假期延长至元宵。新华网一项调查结果显示,95.49%的网民支持延长春节假期,调查中69.84%的网民支持春节假期为15天,20.99%的网民支持春节假期为10天。呼声虽清晰而强烈,可春节延长假期却“千呼万唤不出来”(据2月25日《重庆商报》)。

  尽管适当延长春节假期非常符合“民意”,但事实上真要是将春节假期延长到10或15天,对于很多人依然“欲壑难平”。不仅如此,在春节这个极其厚重的传统节日里,时间宽松与紧张基本没有多大实际意义,不外乎还是忙着走亲访友、吃喝玩乐,直接造成的节日消费负担恐怕更会让不少人心生怨言。再者,休假时间越长,给心理上带来的“节日病”则更多更强,对于离家距离长短悬殊很大的休假人员而言,固定时间的假期再长都是“不公平”,毕竟会有很多人把大量时间耗费在路上。

  平心而论,一年法定节假日11天,再加上“双休”日104天,我们国家的休假时间并不算太少,如果再加上传统30天的“探亲假”,即使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也未必逊色。但遗憾的是我们的假期很“假”,这些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等假期,除了机关事业单位和央企国企能够较好执行以外,对于大部分民营个体企业而言,基本上就是“画饼”,不仅“双休”是奢望,即使法定节假日休假,也极少享受薪金待遇,至于传统带薪的“探亲假”,不但在民营个体企业根本就不存在,即便是机关事业单位乃至央企国企,也早已被“遗忘”。

  记得还在“计划经济”时期,笔者在一地方国企工作,因为与父母居住地相隔50多公里,就曾享受过一次30天的“探亲假”,不仅增加2天来回路途时间,让笔者实打实享受30天假期以外,工资待遇没有任何减少,而且还报销了来回汽车票;这也是本人享受的唯一一次“探亲假”,此后企业推行承包制等多重改革之后,这一法定探亲假永远成了“历史”。

  其实,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假日制度改革课题组负责人蔡继明的话说的很有道理,中国缺少的并不是法定节假日,而是带薪休假。事实上就是如此,缺少带薪休假,甚至连法定假日、公休日都无法保障应享受的工资待遇,假期再多都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每年的春节,无论机关事业单位和各个行业,均能够按照国家规定时间放假,但事实上大部分民营个体企业,给员工放假都是以“不倒扣工资”为准则,基本不存在假日工资,而按照国家劳动法等相关法规,法定节假日都应当享受正常工资待遇,这一“带薪”问题得不到落实解决,延长春节假期对于众多打工一族注定是得不偿失,因此,确保各类企业员工的法定节假日“带薪”,保障“探亲假”等国家规定的福利性带薪休假落实,倡导和推动企业因地制宜增加带薪休假福利,显然比单纯增加春节假期更具实际意义。

  这些带薪休假的落实,一方面有效可以避免因大量集中出行带来的交通拥堵和缓解旅游景区游客压力;另一方面可以督促各类企业恪守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的自觉性,符合现代企业文化和体现对员工的人文关怀。尤其重要的是,保障带薪休假,将休假时间的选择权交给企业和员工合理协商调配,既可以维护企业健康运营,又能最大限度的方便员工提前做出出行规划,避免给员工造成不必要的时间浪费和休假成本;另外,对于民营企业员工的“探亲假”、“婚育假”、直系亲属“奔丧假”等国家规定的福利性假期,应出台针对性的带薪保障制度,有罚有奖,补足民营个体企业漠视员工带薪休假的制度短板;总之,能够将现有法定和政府规定的各种带薪休假全面落实,并成为各类企业普遍遵守的自觉行动,远比延长春节假期更务实。(朱永华)


责任编辑:褚津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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