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华南师范大学就学生发生性关系和破坏他人婚姻发出严厉警告:与已婚人士保持“特殊关系”的学生会被开除学籍。此外,近日《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正在重庆师大试行,“发现当三陪、当二奶、当二爷、搞一夜情的将开除学籍”。许多学生认为该规定很有必要,因为这能体现学校对学生正确道德观和价值观的引导,但也有学生认为学校无权干涉学生的私生活。(8月17日《华商报》)
尽管华南师范大学已经出面澄清,近期该校并没有出台新规,执行的还是学校2005年颁布的《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其中第58条明确规定:如果学生有“违反恋爱、婚姻、家庭道德或者性道德”的,包括“与异性非法同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中一方保持着为我国法律和道德所不容许的特殊关系,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会受到学校“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也就是说,对于在校学生性道德上实行的严格管理,最重的处分也是留校察看,并没有开除学籍。然不管怎样,目前多所高校都对学生中不道德性行为立规惩罚,则是不争的事实。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