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国旗
7月14日香港媒体《壹周刊》一篇名为《霸王致癌》报道称,霸王旗下的多款中草药洗发产品,经过香港公证所化验后,均含有被美国列为致癌物质的二恶烷。当日,霸王国际一度放量大跌18%,并于下午2时30分暂停买卖。(7月15日 21世纪经济报道)
香港《壹周刊》的《霸王致癌》报道真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令这个由多位大牌影星代言的洗发水顿时陷入了舆论的漩涡。对此事件,霸王国际在一份声明中称,“本公司没有刻意在产品中添加二恶烷作为原材料。它只是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由所需使用之原材料或其他因素,且技术上无法避免,致含自然残留微量。”万玉华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也强调说,“霸王洗发水中的二恶烷含量,对人体是无害的,几乎所有洗涤产品中都有。”
照此说法,二恶烷成了广泛存在于各种化妆品、洗涤用品中的,技术上无法避免的无害于人体的一种副产品了。既然如此,那霸王企业何不像卷烟厂对待尼古丁一样,在产品包装上或以其他方式直接告知消费者呢?又为何等到媒体报道出来后,怒气冲冲地又是声明又是起诉的,难道不担心这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做法产生的负面影响,让消费者觉得惶恐不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