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1月10日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11月12日新华网)
网络餐饮新规明确规定,网上外卖商户应有实体经营门店,让线上线下一致,看得见摸得着,有关监管部门在检查和执法时不至于“落空”。同时,网络餐饮新规对第三方平台、送餐人员和送餐过程等均提出了明确要求,确实能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消除网络餐饮服务整个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隐患。但是,这项新规只有真正执行和落实下去,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如今,外卖小哥在大街小巷穿梭的身影,足以说明网络餐饮服务行业的火爆程度。然而,网上外卖商户却良莠不齐,有实体餐饮门店,有家庭小作坊,有无证黑餐厅等等,而一些第三方平台审查不严或根本没有进行审查,也让许多无证照和无实体门店的餐饮服务商户入驻,使得网上外卖的食品安全现状堪忧。而无证照经营和无实体门店的外卖商户,常常“神龙见首不见尾”,即便发生了食品安全事件,监管部门想在线下实地查处却非常困难。食品安全大于天,与民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关。因此,新规对规范网络餐饮服务行业的意义重大。
网络餐饮新规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这样的规定,进一步提高了网上外卖行业的门槛,将一部分黑餐厅、家庭小作坊等无证照商户挡在网上外卖行业的门外,消除了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而餐饮实体经营门店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所有售卖的食品都要有留样,加上卫生、食药监等部门定期上门检查,他们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一般不敢有半点马虎,万一出现了食品安全事件,也能及时化验留样查明原因。这样,让实体店成为网上外卖行业的主体,外卖商户线上线下都能看得见摸得着,将能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新规还规定,外卖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可见,新规对第三方平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第三方平台严格自律,按照新规执行,真正履行相关审查、抽查和监测等义务。第三方平台千万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自身的经济效益,对入驻平台的外卖商户资格审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消极对待,让一些无证照、无实体店的商户入驻,使得新规无法落实。不可否认,第三方平台严格执行新规将增加不少运营成本,对此,政府有关部门可以考虑采取减免税收、财政补贴、政策优惠等措施,以减轻第三方平台的经济压力,提高其执行新规的积极性。
食品安全责任重大,希望通过社会各方的协作和努力,让网络餐饮新规真真切切地落实下去,从而充分保障民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丁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