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读懂“大妈涉黑团”的生意经

发稿时间:2017-08-08 09:57: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2016年1月的一天,一群陌生的大妈们来到了河南省商丘市政法干校家属院。她们拿着扩音喇叭喊话、骂人,闹得人心惶惶。当地警方侦查发现,有一个平均年龄约50岁、约30名中老年妇女组成的“讨债”团,她们受人雇用,采取辱骂、侮辱、恐吓、殴打、损毁财物、占用公私财物等手段,直至对方不堪其扰,息事宁人。(8月7日新京报)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中老年妇女组成的“讨债”团,虽做的也是刀尖上舔血的生意,却自带“年龄”和“身段”的保护伞,在丛林肉搏时占尽天时地利与人和的优势。骂烦了、闹够了,看谁能耗得过谁——就算不能凯旋而归,但至少恶心了对方,起码叫人脑仁疼。这帮高龄妇女组成的“骂骂队”,生动形象演绎了“闹事法则”的真谛:不信法、只信闹,人多嗓门大,声高盖过法。

  民间债务关系千头万绪,而讨债公司又价格不菲。比如记者咨询商丘多家网络搜索靠前的讨债公司得知,这些公司一般按讨回金额的15%-40%收费,采取干扰债务人的企业经营、家庭生活等手段,暗示“难免需用点武力来威胁”。收费高、动手闹僵关系、打人犯法——请他们出面确实风险太大。“大妈涉黑团”看起来就好多了,不仅价格便宜,还附带诸多上阵的便利:一是全社会对“讹人老太”心有戚戚,谁敢动一帮老人一根毫毛?这个问题,王思聪也要掂量掂量吧。吃透了这一点“精髓”,老年讨债团简直就有了克敌制胜的法宝:只能他骂你打你,你还不能还之以手。不然,人家随便躺下了就是个天价数目。何况,中国人还讲究“好男不跟女斗”。

  二是在现实执法中,地方执法部门遇见老人参与的纠纷容易和稀泥。谁都怕老人,普通群众如此,少数地方执法者亦不例外。在这个问题是,不客气地说,若非大奸大恶,高龄已成为某种意义上的“法外之地”。加之就像业内人士说的,出现民事、经济纠纷时,只要双方不打架、不闹事,就只能现场调解;如果去法院起诉、走司法程序,不仅时间周期长、成本高,且打赢官司也难得到执行。深谙这些执法现状,中老年妇女组成的“讨债团”只要拿捏得当,简直是所向披靡、无往不胜。

  一句话,社会对不守规矩的老人太宽容,司法对违法老人柔情万种——这是眼下诸般“涉老话题”的症结所在。法治与尊老,不是鱼与熊掌的两难选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人人”,自然包含“老人”。据称,2017年6月21日,14名“大妈涉黑团”主要成员被一审判决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2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足可见刑罚之棒并不轻巧。这样的判决,起码也逆转了“法不责众”、“法不责老”等舆论层面的误会。

  只是,“大妈涉黑团”是个悲剧,既说明老年人学法守法之必要性,更说明司法执法需要恪守底线、明确刚性。真要爱护老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法律就不能在“涉老话题”上优柔暧昧。至于民间讨债之种种乱象,在宏观经济寒意逼人的时候,恐怕更要寻求法治框架内的公共治理之良计。(邓海建)

责任编辑:李晓伟
版权声明:凡本网文章下标注有版权声明的均为中国青年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使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需授权,点击
 
返回首页>>

扫描二维码进入

“青年之声”微信

扫描二维码进入

中国青年网微博

扫描二维码进入

"畅想星声"全国大学生

网络歌唱大赛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