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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传销必须痛下决心

发稿时间:2017-08-08 09:18:00 作者:邓海建 来源: 中国青年网

(记者在地沟附近捡到了传销人员的学习笔记、学习心得、日记、毕业证书和一份2017年2月1日的《人民日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宋继祥摄)

  这几日的天津颇不平静:李文星死了,张超死了,死在天津静海,死在传销魅影之间。

  都说传销猛如虎,而徒留虎患的,未必是一城一地的烦恼。也许正如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飞所言,静海是天津非法传销的高发地,但李文星事件的发生,说明打得远远不够,传销问题还很严重,“必须从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有了“天津誓言”:决战20天,彻底清除非法传销活动。

  回头来看,1989年,传销从日本、台湾等地流入广东,此后,便如星火燎原般成为打不死、锤不烂的流毒。28年过去,传销在中国的“发家史”,便是弱势民众的“血泪史”——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加之家破人亡、人生幻灭的故事,与“传销”二字一起,成为跨越千年的经济毒瘤,写在知音故事会的背景板上,写在国人嘱咐孩子出门的常识里。

  说得不客气一点,如今传销在少数地方之根深蒂固,无非两个令人齿寒而心冷的理由:一是打击不力,执法不够硬气。用天津的话说,“打得远远还不够”。比如检索资料可知,其实早在10年前的2007年9月,天津就曾建立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展开多次专项行动。只是,时过境迁,当年联席会议首任召集人武长顺早已东窗事发、被判死缓。很难说,这两者之间有无千丝万缕的关联。

  二是压根儿就懒得打击,甚至将之视为“振兴本地经济”的鸦片。还是举个路人皆知的例子吧:2008年前后,国家工商总局调研,“据广西来宾市反映,传销猖獗时,传销人员达上万人,大街上像赶集一样。”根据公开说法,当时,广西来宾市是一个常住人口仅15万人的新兴城市,但据估算约有5万人在该市进行传销活动。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和中国反传销协会等联合编撰的《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2010年参与网络传销的人员超过4000万。传销在少数地方如此招摇嚣张,与地方执法部门宽纵放任有着无可辩驳的关系。这背后的短视逻辑,跃然其间,心照不宣。

  传销与反传销,如作用力与反作用力。而今,传销陷入“越治理越猖獗”的诡谲境地,显然不能怪中国“人傻钱多”,而应该把问责与反思的板子打在监管不作为的屁股之上。等到传销如星火燎原,更是难以掌控。一方面,传销确实凶猛如虎、狡黠如兔。另一方面,这种聚众的经济邪教,又不可能隐身或消匿,真要发动群众斗争,治理起来并不算没有头绪。再说,无论传统的南派北派,还是依托互联网的传销“资本盘”,其“拉人头”的层级利益链可谓万变不离其宗。早在2005,《禁止传销条例》便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是治理传销的主要机构;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与公安部还联合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有了警醒意识、有了制度设计,“五行”里缺的,怕只是“起而行之”的职能自觉。

  问题只有一个:媒体轻易能起底的传销故事,为何专业的职能部门总是后知后觉?

  赘言以上,无非是要明确一个老理:传销猛如虎,打虎不能一阵风。公众相信天津有这个能力,“决战20天,彻底清除非法传销活动”。不过,无论对于哪个城市、哪个省份,打击传销恐怕真的是个久久为功的持久战。别说20天,就是200天、2000天,亦是“永远在路上”。2016年12月,公安部发布消息,当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传销犯罪案件2826起,同比上升19.1%。面对这样的凶猛态势,打击传销不是一地之责、而应该成为全国共识,不是一个职能部门的事、而应该成为联动之策,不是一个运动的功夫、而应该成为执法常态。

  猛打久治、恪尽职守,传销这只纸老虎,才不至于吞噬了年轻人的青春,才不至于啃噬着大社会的骨血。(中青网特约评论员 邓海建)

责任编辑:李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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