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假期调整的话题再次成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点。全国人大代表、民建成都市委主委仰协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了一份《关于调整双休日实行每月弹性休假制度的建议》。(3月9日澎湃新闻)
建议提出,可以对目前的双休日进行调整,实行每月弹性休假制度,即按照每月8天的休息日总量不变,自行将双休日调为一天,在每月凑齐4天小长假,这4天小长假可在每月的任意时间进行自主调休。通俗地说,就是每周休一天,剩下的4天攒到一起,想哪天休就哪天休,想去哪玩就去哪玩,既避免了国庆“黄金周”、春节假期等集中休假期的人满为患,也可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看似皆大欢喜。
然而,每月弹性休假制度或只是看上去很美,在当下的现实背景下可能存在不少弊端。我国自1995年5月1日起实行双休日以来,人们的休假权利、生活质量在双休日制度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改善和提高,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形成了日趋火爆的周末假日经济。国外很多国家也都实行双休制。若改成每月弹性休假,不仅打破了人们业已形成的工作、休息周期,不利于职工科学、均衡地安排工作生活,一曝十寒式的工作、休假方式也有损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故此建议并未得到很多网友的赞成。
每月弹性休假制度在企事业单位也难得叫好。虽然每月8天的休息日总量不变,企业貌似没有损失,但一个人一个休法,既增加了企事业单位的人力核算成本,也妨碍单位的工作整体安排,尤其是在劳动法尚未全面落实、一些行业职工双休的权益都无法保障的前提下,员工会担心弹性休假会成为老板剥夺双休的借口,而老板会担心得不偿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此一来,每月弹性休假制度如何落实?
休假安排,看似简单,拍板便行,实际上却复杂无比,法定节假日制度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关系到全体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涉及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国家的放假决定要具备大范围适用、长期性、稳定性的原则,国民休假也要有一个普适性、合理性计划,才能协调一致相辅相成。倘若没有一个系统规划周密安排,没有对各方利益的均衡考量,人人任性而为,势必乱成一锅粥。
故而,在笔者看来,每月弹性休假制度弊大于利,与其每月弹性休假不如切实保障民众带薪休假权益。严格落实劳动法的规定,关注广大民众的现实需求,促进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健全劳动者权益监管制度,提高公民休假质量和国民福利。全国假日办应多渠道、多层面地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休假制度的意见和观点,出台符合国情、时代发展及群众心声的较为完善的休假制度。(斯涵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