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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街头猝死亟须深刻反思

发稿时间:2016-11-24 10:06: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20日下午5时40分许,湖南一名39岁的快递员工尹某猝死在株洲合泰大街上,临死前,他坐在地上,告诉路人,“他好累。”有人称,快递员从事的是高风险、高强度、高负荷的“三高”行业。也有人称,快递员是一个自由而又有高收入的“美差事”。(华商报11月23日)

  一个正直壮年的快递员猝死街头,最后留给世人的就三个字“他好累”,无不令人遗憾和震撼。事实上,像这样猝死工作岗位的快递员,这早不是第一例。比如2014年1月19日,杭州一年仅23岁快递员送件时倒地身亡,疑因过度劳累猝死;2015年双十一前,武汉圆通快递员因劳累猝死单位饭堂,年仅36岁,几乎同时段山东快递员小谢也倒在了快递分拣现场,原因也是连续加班;2016年1月3日南京一快递员送快件时猝死,据悉该快递员有50多岁,经常每天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一个个生命倒在快递工作岗位上,这不能不引发我们的深刻反思和警醒。

  回看这些倒在岗位上的快递员,几乎都有这么两个明显的关键特点:一是都是由于工作强度过大,比如短时间内超时特大量派送快递,过于劳累引发;二是很大一部分事前都有带病坚持工作的成分。

  先说劳动强度过大问题。这其中固然有很多原因,比如特殊时段快递件井喷需要段时间内完成、快递员希望通过尽可能多的收发快递而获得较高的收入等,但这也有力的暴漏了相关快递企业对员工人性关怀不够,对于员工的工作量,尤其是加量没有做足够的评估和厉害因素分析、干预,看员工到底能不能承受如此大的劳动强度等,而背后则暴漏的是我们相关的劳动保护,尤其是超强劳动加班的保护还存在执行和制度设计上的不足,如过于粗糙等。比如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特殊情况下可以加班,但如何加、什么情况下必须强制停止加班等,并没有明确或有效明确

  道理很简单,如果我们相关的劳动保护制度细密,日常监督尤其是快递特殊节点的劳动保护足够,即便员工愿意超大量加班,快递企业也会干涉,不会轻易给员工无限量加班和工作量的条件,也就不会出现这么多的快递员“过劳死”。

  再说带病坚持工作问题。一些快递员之所以在双十一等特殊节点前后大量加班、超量派件,即便是生病也要坚持,其中固然有其他很多原因,比如快递公司要求等,但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些员工自己并没有很好评估自己的身体到底能不能吃得消,并没有足够科学的劳动观念和劳动技巧,一味机械的随意加班劳动,不能有效和辩证看待劳动与休息的关系,过多过猛过长时间透支自己的身体。

  作为我国电商发展的重要一环,快递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无可替代的枢纽作用,而快递员的健康工作正式确保这一枢纽长期有效发展的不可或缺力量,无疑更值得高度重视和采取措施加以保障。

  一方面,不管是快递公司、劳动监察部门、社会等都要强化合理科学劳动知识宣传,让快递员明白劳动与合理休息的重要性,明白有身体才有未来。

  另一方面,作为快递企业,以有员工身体才有企业未来为最高行事准则,实施更加人性化的公司制度,对员工工作、身体等都要进行必要的关怀、关注和干预提醒等,自觉执行相关劳动保护制度,不让员工过量透支身体,避免悲剧发生后悔莫及。

  再一方面,作为劳动监察部门,诸如双十一等重要电商节点和快件密集派发期,更是要加强劳动法规执行的监察力度,确保这些时期的快件派发既要紧张高效和有序,又要确保这一时期相关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受到保护,松张有驰,确保身体健康的情况下科学合理安排工作。

  最后,作为劳动等立法部门,也要针对快递行业及特殊节点快递员工作的实际,出台相应具体明确的劳动保护规定,确保快递员们科学合理工作,遏止再出现“过劳死”的问题。(余明辉)

责任编辑:李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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