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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赏餐厅服务员”是不是变相消费

发稿时间:2016-08-28 17:26: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随着发红包的兴起,京城越来越多的餐馆引入了“打赏”机制,如果对服务员感觉满意,顾客可以现场扫二维码支付“赏钱”。对于收费新模式,没有给小费习惯的中国消费者普遍表示反感。记者走访了解到,个别餐厅实施的打赏制由自愿走向索要,经消费者投诉后餐厅已紧急叫停。(8月28日《北京青年报》)

  国内并没有给小费的就餐习惯,不管是餐饮业,还是其他的服务行业,小费文化都并不流行。去年国家旅游局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这种导游小费合法化的尝试,也被舆论一致不看好。

  现在北京越来越多的餐馆引进“打赏”机制,其他城市不知道有没有这种现象,但如果这种“打赏”机制行得通,相信不久也会在各个城市遍地开花。这种“打赏”机制看似是一种新鲜事物,扫描二维码,给服务员打赏,有点像微信红包在线下的延伸,也像微信公众号开通的原创打赏功能,不过对人原创文章的打赏,双方并不会有实质性接触,打赏没有任何的强制,况且读者免费看了优质文章,随自己意愿打赏,也是对知识产权及原创作者的尊重。餐馆实行打赏制,却容易变成一种变相消费,消费者已经给付了应付的一切费用,却又被要求给小费,在没有小费文化影响的国内,这种方式并不会受到国内消费者的喜欢,还会招致消费者的反感。这也将是餐馆的“打赏”机制难以走下去的原因。

  餐馆引入“打赏”机制,其初衷也是希望加强与消费者的互动,得到消费者的评价,不少商家还要求服务员不能主动提出让消费者给“赏钱”,但既然实行了打赏制,就容易出现由自愿走向索取的现象,这就有违了打赏制初衷。而且消费者到餐馆消费,付的餐费就包含了菜品、服务员的服务和餐馆的必要开销等费用,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是商家的应尽义务,再通过打赏制来要求消费者出钱,就是一种额外收费。

  解决之法,正如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所建议,可以参照以前部分商家曾推出服务员提供优质服务,顾客给其贴笑脸或五角星,商家每天评出服务明星,由商家对员工进行奖励,这样就可以避免变相消费的嫌疑,又刺激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小费文化并不是坏事,但国内的消费环境还并不适应小费文化,商家不能操之过急。另外,商家也可以多一些创新举措,招徕顾客,提升服务质量,但不管是怎样的做法,都不能以增加消费者的消费成本为代价。餐厅推打赏,不仅不利于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损害消费者权益,最终也会让消费者用脚投票,选择那些不需要给服务员小费的餐馆消费,这也会让引入打赏机制的商家得不偿失。(戴先任)

责任编辑:武亚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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