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一位南京女孩在公交车上遭遇“色狼”,而且发现后被色狼“倒打一耙”。由于正在早高峰,乘客也纷纷嫌她多事,女孩只好和对方男子下车理论,结果被打多处受伤。(7月15日,现代快报)
这位南京女孩是名大三学生,她的这次公交遭遇让人心寒。公交车是公共空间,她主动报警却被司机抱怨“多事”,还被其他乘客埋怨“耽误了上班”,还有人说“(被性侵)是你和别人的私事,你们自己解决”。被冷漠驱逐下车的女孩独自面对猥琐中年男,反遭对方暴打,还被扔了手机。公共空间的文明行为和公共安全问题,确实引人沉思。
公交上被性侵怎能是“私事”?何为公共空间?个人间的文明和安全问题关系到所有人的切身利益。对不文明侵权行为不抵制反对,不仅会纵容侵犯者,而且会终将侵犯到自身。整个社会秩序的维持,一靠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二靠公民社会的行为约束,现在社会上出现丑恶犯罪现象,有些人怪政府管治不力,却很少反思我们自己的公民意识是否达标。毕竟公共空间的文明和安全,还是需要参与者把握住行为边界的同时互惠互利的。
陌生人社会给公共文明和公共安全带来挑战。面对乘客被侵犯,司机口中的“多事”,其他乘客嘴上的“私事”,反映出他们眼里只有“利我性”,却不知“利我性”有赖于“利他性”。陌生人社会里人人只是守住自我空间,对公共空间不发挥建设性作用,公共文明和安全焉能保障?
其实在陌生人社会里,相对公共安全的威胁,冷暴力是消解公民安全感的另一隐患。对这位大学生而言,可以想像她的受伤害不仅来自性侵者,还来自司机和其他乘客,后者或放弃公共空间管理者的职责,或对关系自身安全的丑恶行为冷漠放纵,这才有性侵者在下车后胆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对女孩实施二次伤害。这件事还反映出,弱者更容易彼此互相伤害,公交车上担心“上班迟到”的人,在公司里更多也是受管理的人,他们在公共空间里却更多表现出自私冷漠,未对他者发挥更多建设性作用。
一名女大学生在公交车上被性侵,公共空间里的公共权益和安全问题,咋就成了其他参与者眼里的“私事”? 公共空间的文明问题,实质是秩序问题,要遵循普适性的自由公平原则,特别体现在“尊老爱幼”“扶助弱者”上,女性在公共空间要有形无形地受到关照,大学生毕竟尚未完全进入社会,双重身份意味着“公共空间要自动在他们安全受到威胁时撑开保护伞”,其中既有硬性法律的必要时出手,又要有公共空间的自我防御和运作,而后者有赖于其他公民参与者的“公民精神和行为表现”。让女大学生寒心的正是,公民社会自我保护伞该出现身影时,却最终缺席。
陌生人社会尤其需要公共文明和公共安全意识。公交车上弱者被性侵,被认为是”私事”,表面上看是受到暴力和冷暴力的双重夹击,实质是公民精神不彰,公共文明和公共安全意识严重缺位。(程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