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南宁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总共接到4起儿童溺水事件报警,共造成6名儿童溺水身亡。另外还有2名失联儿童目前还没有找到。这8名儿童中,年龄最小的才8岁,最大的也只有13岁,请家长一定要看管好孩子并加强安全教育。(4月20日 南宁新闻网)
悲剧的发生,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面对学生,相关的安全教育时时讲,刻刻讲,要求也越来越细,学校为严防溺水事件发生,提高学生在水中遇到紧急情况的自救自护能力,掌握恰当的救生方法,坚决让学生做到“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虽然有如此严格的游泳安全要求,但还是出现学生偷偷跑去游泳的情况。
上到教育部,下到学校领导及各班班主任,对于学生防溺水事件的发生,可以说是倾尽所能。能想的想了,能做的做了,动了真格、下了功夫、发了宣传、行了命令,每年都把防溺水事件当成安全教育的重中之重来抓,倾尽学校的所能,倾尽班主任的所能,但还是防不胜防。让学校和班主任常常感到困惑:我们的教育效果为何依然差强人意?
学生不受教育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爱水亲水是人的天性,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体,在母体开始就是在“水”中成长的,每个生命体对水都充满了亲近感和热爱,形成了小孩爱玩水的天性。所以,虽然我们告诉他们水有多可恶,可能会要了人的命,但在学生眼里,水是非常可爱的,如此可爱的水,怎会做坏事?因为天性的亲水感可能使正面教育反而成了反面知识,教育效果差可能由此产生。
其二是为什么我们时时讲,刻刻讲,还是没有效果呢?也就是我们学校的要求这么多,这么严,这么细,对于做错的学生,也在反复进行批评教育,还是不行呢?可能老师讲烦了,学生听烦了,形成了部分学生过耳就忘的“本领”,这也是教育效果差的原因之一。当然,我们进行的反复教育,对大部学生还是有效果的,但安全问题,如果一个学生未能严格遵守,都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其三是监护人的松懈和麻痹大意引发了大部分事件的发生。在南宁市最近发生的6起学生溺水事件中,10日和16日这两天,都是发生在双休日里,主要是家长监管不力,最简单的证明是发生事故的小孩,家长平时并不知道或不关心孩子的去向问题,形成平时就监管缺失,以致造成严重后果。他们的父母每天都忙于生计,无心无力无时管教自己的孩子。我们常常把起早贪黑看作是勤劳的一种,是对家的一种最爱的表现。然而早出晚归,却是对孩子最大的不负责任,连孩子都见不到父母,试问对孩子的监管从何而来,来自家庭的爱又体现在哪?所以早出晚归的父母,并不是爱家爱孩子的一种表现,如果真为孩子,就找到一种兼顾的方式,真正承担起监管教育孩子的责任。
在学校的学生游泳安全教育问题上,对于个别批评来教育去,还是我行我素,偷偷跑去游泳的学生,对于这种不入耳、不入脑、不入心的状况,我们不能听之任之,必须找到一种方法,给予他一个真正的教育。笔者觉得有一种做法是值得肯定的:校长和主管安全的领导亲自出马,除了加强批评教育外,还从网上找一些关于学生溺水死亡的视频不断地播放给他们看,特别是找那种父母失去孩子后那种哭天动地、精神崩溃的场景视频给他们看,让他们刻骨铭心,让他们明白不听从教育可能就会引发可怕后果。这虽然有些残忍,但本着“安全教育如果出现任何一个没有效果,可能就会造成严重后果”的这样一种事实,这种方法未尝不可一试。
孩子安全与否,是学校的责任,也是家长的责任。对于家长,放下你早出晚归的工作,及时地监管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让孩子远离危险;对于学校,扛起你的责任,找到好的教育方法,本着一个也不能少的责任,让安全教育务实有效。只有共同的努力才能真正把防溺水事件之患于未然,让孩子更好地健康成长。(陆增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