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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灰色收入”拉大收入差距

发稿时间:2010-08-27 09:01: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国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眼下最热的话题之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的团队发布的《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更是热点中的热点。因为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存在巨大差异,国家统计局网站最近接连刊出相关专家文章,对此进行质疑。(8月26日人民网)

  王小鲁推算出200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154元,是国家统计局相应数据的2倍左右;国家统计局网站的相关文章结论是,这些数字明显高估了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被“高估的城乡居民收入”来自哪里?隐性的灰色收入。

  王小鲁团队的研究用数据指出,城镇10%的顶层家庭聚集了3/4的全部遗漏收入;10%的城市顶层家庭与10%的底层家庭之间的收入比是31倍。遗漏的隐性收入加大了社会贫富分化,加剧了社会不公。

  隐性收入的来源,在当前情况下,无不与权力如影随形。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公共投资的腐败;金融系统的腐败;土地收益权力的寻租行为;一些垄断行业的垄断收益分配……莫不与权力有紧密的联系。2006年王小鲁曾进行了一项涵盖全国4000家企业的调查,对于“贵企业去年用于政府和监管部门人员的非正式支付有多少?”这一问题,回答“有一点”、“比较多”和“非常多”的,就总共占到了80.2%。事实证明,凡涉及资源、具有垄断性和由于行业特点而涉及较多行政监管的行业,权力的回报情况都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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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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