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瑞明
眉山市东坡区禁烟行动办公室(简称“治理办”)工作人员正在起草一份关于禁烟的文件。据该办公室有关负责人透露,接下来,该办公室将依据自查情况,对全区正科级以上干部的禁烟行为再作“新规”:凡承诺戒烟的正科级干部,如没有戒烟,那就请“戒了烟,再上班!”(8月11日《华西都市报》)
吸烟有害健康谁都知道,要求机关领导带头戒烟很有必要,可是没有戒烟就不能上班似乎有点过,如果真的一些瘾君子左戒右戒也戒不了,真得就不能上班?吸烟把工作都吸掉了,这玩笑也开得太大了。
不可否认吸烟不仅是个人的习惯,也对公共环境造成影响,对个人吸烟不能放任,要进行必要的约束,在此方面不少地方制定了不少限制,如:不能在公共场吸烟,如不能在办公室吸烟等,这些规定都起到了一定的效果。而不分青红皂白,以不准上班来迫使正科级以上干部戒烟,“杀鸡用牛刀”与情与理说不过去。
规定戒烟看似很严,其实很松,这戒烟没戒烟只有自己知道,他人怎能发现的了,如果不在公开场合吸烟,躲在无人或者他人不认识的地方抽,你还能一天到晚跟在其背后,再则偶尔被发现,又有谁去去举报这事,退一步说就是被监督者发现,证据确凿,那又能怎么样,有那条规定说抽烟要受处分,更没有任何条例规定要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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