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瑞明
陕西省质监局新盖的住宅大楼在与西安交大一墙之隔的咸宁路30号。两栋32层一栋22层共494套房子已经落成,每平米2700元的房价还不到西安市均价5800元的一半。在国家停止了福利分房、禁止了集资建房之后,陕西省质监局盖出的房子是什么名目呢?陕西省质监局基建办主任给这三栋近500套房子定性是集资建商品房。(7月16日人民网)
国家三部委2006年8月14日下发的196号文件写得非常清楚:严禁党政机关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建房。可是并没有禁住一些官员占有便宜房的欲望,从最近一些事例看,享用低价房的理由五花八门,如:有的以解决房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变相分房;有的以公务员收入低而享用经济适用房;甚至方便公务员上下班“可节省很多油料”,也成了分配限价房的理由。而此地却换个新名目“集资商品房”,更是“莫须有”。
商品房应该是通过招标的方式获得地块,按照规定缴交税费,房屋的价格随行就市,可是此局的集资商品房,土地既没有通过招标,也没有交纳出让金,而利用的是国家划拨给省质监局的办公用地,建房的钱也是由省质监局“转弯”拨给,这集得是什么资,是什么商品房?
此所谓的集资商品房,实际是分等级的官房,谁的官大,谁分得面积就越大,局领导全分了163平米的大房,不仅现任的以及退休的局长都分了房,连陕西全省各市的质监局一把手也在西安分了大房。此种集资房是按官职分配,按计划分配,根本就挨不上商品房的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