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从经费比重、开支范围、科目设置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松绑政策,激励科研人员全神贯注创新创造,把科研人员为“柴米”分神的失落留在昨天。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具有引领作用。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产品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定海神针,科技创新应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供给侧改革,就是要解放生产力,为经济提供增长新动能,提高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此时提出完善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政策,这是中央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又一重要举措,释放出解放第一生产力、更好激发创新动力的改革信号。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曾指出,“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而不能让人的创造性活动为经费服务。”人们清楚地记得,当总书记讲到这里时,台下的科技人员报以热烈的掌声。这掌声,既包含着科技人员对中央领导如此了解民情的由衷赞叹,也反映出他们对改革完善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的热切期盼。
眼下,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行政化倾向严重,财务上重物轻人,又管得过细过死,预算编制要求提前几年就把科研项目的各项开支列出来,在实际运行中发生了变化,“醋钱酱油钱”难以统筹使用,由于到财务报销时要求与预算“无缝对接”,把许多科研人员特别是项目负责人逼成了会计。这还是沿袭计划经济年代那一套。这令一些高校、院所和科研人员缺失改革获得感。与此同时,一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又不规范,科研经费成了“唐僧肉”,行政性支出比例较大,甚至成了少数科研人员的提款机,中饱私囊,酿成国家资金浪费。这些体制机制性障碍亟待破解。
有鉴于此,此次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聚焦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关心的突出问题,遵循“四个坚持”的原则,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遵循规律、坚持“放管服”结合、坚持政策落实落地,提出的一系列制度创新举措,扩大高校、科研院所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自主权,意在更好地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这份意见的突出亮点是“松绑”。中央层面将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在科研项目资金、差旅会议、基本建设、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方面的管理权限,给科研经费使用单位一定的“柴米调剂权”,简化预算编制科目,合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将直接费用中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科目的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相机调剂使用,“买醋的钱”可以用来“打酱油”。
政策制定容易落地难。要贯彻落实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还需要观念上、执行力上、监管上下一番功夫。
首先,科研是烧钱的事,要舍得花钱。虽说2014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首次突破2%,但人均科研经费投入较欧美发达国家尚有一定差距。尽管经济增长放缓,科研投入不能减少。我国三年困难时期尚且能全民勒紧裤带研制原子弹、打破美苏核垄断,目前我国已成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科研投入更要与大国地位相匹配。
其次要有具体操作性细则“接盘”。其实,此次下放的一些权限有的在制度层面早有规定,但由于执行落实不到位,导致政策“撂荒”,此次是重申。本次新出台的政策很开明,有的宽松到让科研单位“受宠若惊”,必须尽快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让中央高校、科研院所消除后顾之忧,能“接得住、管得好”下放权限,别让政策在“最后一公里”搁浅。
再次要强化监管,严防科研经费“跑冒滴漏”。政策越是开明,监管越是要跟上。政策放宽并不意味着容忍对科研经费可以动歪心思,一切财务行为都要在政策规制下运作。要强化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科研单位是一个圣洁的殿堂,但也会混进少数贪欲熏心的小人。使用权限下放了,监管要更严,不能大撒把,要确保经费使用合理、规范、有效,要让科研经费真正成为科技创新的血液。广大科研人员也该洁身自好、照章办事,把钱用在刀刃上,避免出现违规挪用、套用科研经费的不良行为。
可以预料,当科研人员不再为“柴米”分神而绽放笑容之时,就是其创新创造力凝聚喷涌之时。而包含科技强国元素的中国梦就能早日实现。(蔡恩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