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出炉:信息公开成效显著、亮点纷呈

发稿时间:2015-03-31 09:51: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受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对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计划单列市政府2014年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估。(中国法学网3月30日)

  评估报告新鲜出炉,仔细研读,不难发现,在2014年中各级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建设方面取得不菲成绩,成效显著,亮点纷呈。

  亮点之一,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体制已经成型。多元化体制以门户网站为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使服务型政府建设落地坐实;政府公报和新闻发布会双翼齐飞作为发布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在公开重大政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真正大放异彩的却是微平台体系。由于网络信息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以令人乍舌的速度发展,在今天坊间“没什么都不可以没手机”绝非戏言,微信、微博等工具突破了空间的限制,具有即时、便捷等特点,也使得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于通过移动通信设备获取信息。考虑到微信等受众之广,各行政机关纷纷开通政务微博微信,通过微平台使得信息及时、有效的传递到达民众,这也充分说明了各机关在信息公开方面一改过往被动应付的态势而是展现了积极主动去探索的精神。

  亮点之二,“深水区”领域信息公开规范、透明。众所周知,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关系到政府依法行政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报告我们发现,一些地方政府专门在门户网站开设了“规范性文件清理”栏目,集中标注规范性文件是否有效,或是在一些公开的文件正文的最后一条明确交代了该文件实施的起止时间。而最受民众关注的财政信息公开方面,不管是国务院有关部门还是各级地方政府,普遍都在网站公开了预决算信息,真正做到财政信息公开透明。位于信息公开“深水区”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也取得重大突破。一方面为贯彻简政放权、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精神,行政审批信息透明度较高,绝大多数部门和政府都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另一方面,通过“阳光执法网上服务大厅”等模式,发布行政处罚事项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有助于督促市场、社会主体自觉守法,构建诚信的市场环境。

  亮点之三,信息公开“成绩单”充实有料。“破天荒第一次”,是公众对国家各部委,各级政府集体在中国政府网上晾晒全年的信息公开成绩单这一行动的高度评价。有部门报告中“贴心”地附上了大量网站截图,展示对应信息在自家官网的位置,被公众称为“图文并茂”。更有部委主动自我揭短,博得了“最实诚报告”之称。这些充实有料的“成绩单”详细列明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指出了本级政府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明确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相较以往,可谓进步神速,无怪乎公众戏称“走心了”。

  亮点之四,“有来有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相较于以往单方面发布政务信息或等待记者来追问的模式,如今积极主动地回应社会热点及社会关切的问题,正在成为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常态。不少行政机关较为重视对社会关切问题的主动回应,有的在门户网站上专门开辟了回应栏目,有的用好政务微博等平台,还有的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及时迅速的回应,使公众对于热点问题不仅知道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更可以在第一时间掌握信息。同时,行政机关所回应的热点信息所涉及的事项也越来越宽泛,不仅涉及养老金改革、公务员涨工资等问题,也有对诸如路口五年未装红绿灯这类公民身边事的回应。通过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各级政府的公信力,拉近了政府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亮点之五,及时、准确解读重大文件法规。俗话说的好,“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对重大政策文件作出解读,是行政机关正面、主动阐释政策出台背景、依据、具体管理思路等的重要手段,有助于人民群众全面、准确地理解相关决策的内涵,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报告我们发现,不少行政机关十分重视重大政策法规的解读工作,不管是中央部委还是地方政府,在他们的门户网站上,大多数都设置了专门的政策法规解读栏目。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通过发布对本部门、本地方作出的重大政策法规的解读,方便了民众理解相关政策法规,同时标注主管部门的联系电话,方便电话咨询,体现了工作的细致与用心。

  亮点之六,信息公开申请观念改进、渠道畅通。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公民选择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获取自己需要的信息。在过去,经常有申请公开者被认为是“刺儿头”,被申请公开的信息被说成是“保密信息”,历经繁琐程序上交的一份申请书换来的却总是等待或被拒绝。如今,据报告显示,大多数行政机关已充分认识到,公开信息并非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的恩赐,而是一种公共服务与法律义务的履行,“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已成为基本认识,绝大多数部门设置了专门的受理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公民申请的处理和回复,保障了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蒋妥)

责任编辑:杨丽
版权声明:凡本网文章下标注有版权声明的均为中国青年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使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需授权,点击
 
返回首页>>

扫描二维码进入

“青年之声”微信

扫描二维码进入

中国青年网微博

扫描二维码进入

"畅想星声"全国大学生

网络歌唱大赛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