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卖萌罚单、罚喊“我不再闯红灯”100遍、抄写交规、看警示片……近年来,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屡出奇招,探索人性化执法方式,各式新颖的提醒惩罚措施有人点赞,有人质疑。面对各类违章违法行为,执法者如何在法定权限内创新惩罚方式,违规者又怎样才能得到有效的警戒教育?(8月5日 新华网)
花式执法,或人性化执法,所具有的就是一种“润物无声”的作用,让执法对象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到法律的尊严,且提升其对公共规则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追求。这比简单粗暴的“一罚了之”更具有执法智慧。但同时,人性化执法如若过头,那就是把公共安全当成儿戏,人性化执法就会走入“任性执法”的歧途。
笔者以为,花式执法,如果兼备情理与法理未尝不可,关键是把握好“度”。一是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也就是说,执法者在执法时,不可因情感等因素影响公平执法,尤其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更是如此,由于如何处罚,执法人员有很大话语权,即使是人性化执法,依然需要尊重规则,将人性化执法置于公共规则的框架内,不能无原则自由裁量。
二是不能突破道德底线,应该尊重被处罚对象的人格与权益。比如,人脸抓拍违法违规人员,无底线泄露个人隐私,不仅违法且有失道德水准;还如,对闯红灯者罚喊“我不再闯红灯!”虽说执法初衷不错,但是于被处罚人而言,面对好奇群众的围观,以及他人异样的眼光,很难说是对被处罚对象的人格尊重。
三是应注重执法效果。无论是花式执法,还是正经执法,其殊途同归,就是取得良好的执法成效。如果一味地追求“春风十里不如你,论停车,我只服你”、“你可能停了个假车,但城管蜀黍可能会贴个真罚单”等等,这些表面文章,而不屑于在执法效果上下功夫,那么,执法再花里胡哨,再具有人情味儿,这样的“形式主义”执法也是失败的。
同样,花式执法,能够让执法者变得平易近人;执法手段的不断创新,也彰显着执法者的智慧。尤其是,在法治不断完备的当下,如何提升执法智慧,让人们在温情执法中,又能取得公正的执法效果,于执法者而言确实是一堂“必修课”。毕竟,伴随着社会和科技的进步,人们的思想也在变,而执法者的执法手段“太僵化”,于执法效果显然不利。
毋庸置疑,法律是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的有力保障,唯有人人学法懂法用法,才会助推社会的向好发展。同时,善法之下更须良治,这对执法者而言,同样是考验。花式执法,是接地气的执法,也让人眼前一亮,但更重要的是,这种执法依旧要尊重、遵循规则,把握好“度”。如此,人们在接受法律处罚时,才能真切接受到教育,甚至会成为普法者,这才是执法之目的。(杨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