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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毒瘤不去悲剧还会再演

发稿时间:2017-08-06 08:16:00 作者:谢伟锋 来源: 中国青年网

  对于李文星的非正常死亡,需要有人来承担法律的严惩,这是公众一致的声音。在众声鼎沸背后,需要知晓的是,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惩处,需要在法理上的证据,以及抽丝剥茧的论证。这需要时间。但毋庸置疑的是,无论李文星之死是否与传销组织存有直接的关系,传销这个毒瘤谋财害命、荼毒百姓早就是不争的事实,尤其是它近年对大学生群体的戕害,更是呈现上升趋势。

  单从2017年大学生身陷传销陷阱的新闻报道,就不胜枚举:“大学生苏州失踪20余天 在传销组织衣柜中找到”“又有大学生会网友被困传销”“大学生陷传销 民警破‘暗语’救人”……从新闻标题所透露出的信息,分明就是大学生群体频频被传销组织围猎的众生相。近日中国青年网记者实地探访传销组织“蝶贝蕾”的生活遗迹,就有村民反映“这些人都是年轻人,没有年龄大的。”今年5月,有媒体报道了另一起早于李文星的传销悲剧——22岁的小军刚从某重点大学毕业,被一名女网友骗到合肥拘禁在一传销组织内,结果被殴打致死,而施加毒手的凶手们,却同样是一群年轻的90后。

  年轻人成为传销组织的“受害者”,甚至是“加害者”,这是近年来较为突出的现象。客观来看,这是有时代语境的——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给了传销化整为零,继而从线下走到线上的空间。熟稔互联网生态的年轻人,很容易被守株待兔的传销者盯上,在“轻松月收入过万”“国家暗中扶持”“消费多少返多少”等花言巧语中被洗脑,轻易地对陌生人交出信任,等身陷魔窟之后,才发现为时已晚。而找工作的毕业季、寒暑假的社会体验期,都是传销组织最为活跃的阶段。

  接受高等教育是当代青年之普遍现象,但课堂知识不等于社会练达。很多年轻人认为传销组织都是“小儿科的把戏”,自己不可能、也不会轻易地被他人玩弄于鼓掌之间。正是这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头,反而加大了传销者钓鱼成功的几率。作为社会毒瘤,传销具有强烈的病毒自我繁殖功能,对青年戕害不浅,必须彻查、根除、严惩。但现实情况是,传销组织“百足之虫却又是不死不僵”。一时的专项整治打击,宛如一场治标不治本的手术,很难把这个毒瘤割除,反而是让它快速地转移到其他地域,祸害其他人群。

  传销毒瘤不去,李文星式的悲剧还会再演。打击传销,最需要改变的是“抓大放小”老旧模式——主要打击传销组织的头目,且判刑不重,这种隔靴搔痒式的惩处,很难把传销打到痛处。更何况,在传销现场被抓获又被释放的“受害人”,很多在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复杂情感催化下,早就成了欺骗亲友、为虎作伥的“加害者”。他们本来也要面临着法律的严惩,但往往因为其处于传销组织的金字塔底,是法不责众的“小”被无视了。但对“小”毒瘤不干预、不作为,他日重操旧业,重出江湖,很可能就成为大病灶。这正是毒瘤自我繁殖的可怕之处。对于这个传销毒瘤的变异,需要整个社会予以法律层面的高度重视。

  打击传销除了要有法律的加持外,社会也要构建防火墙功能。从无数案例可以看出,包括天津静海等多个传销重灾区,周围社区保安、建筑工人、超市老板等多个身份人群,对于活跃在当地传销者,那都是门清。但他们大多数时候失声,原因就是“关我何事?”有媒体报道传销组织被捣毁后,方圆数公里内馒头和泡面的销量骤减,可见依附在传销者身上的经济效益论也不是没有。但要认清的是,传销是对社会体系的侵蚀,它所带来的破坏力,不单单在本领域体现。而社会体系事关所有人的利益,没人能置身事外。今天对传销“井水不犯河水”,他日你的子女就很可能被其他的电信诈骗、网贷陷阱所害。这种犯罪的传导链条,已在年轻的大学生群体中屡见不鲜。杜绝李文星式的悲剧重演,整个社会就需要有把犯罪现象溺在“汪洋大海”的主动性,这点,还得向朝阳群众学习。(中国青年网特约评论员 谢伟锋)

责任编辑:李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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