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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穷人家孩子更容易遭遇社会阴暗?

发稿时间:2017-02-10 16:16: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2月7日,网友@袁满gg 微博曝料称,其妹妹为河北大学大三学生,寒假去天津某电子公司兼职。1月30日晚,其走出车间后,吐血而亡。

  据河北日报社旗下微信公众号“保定头条播报”消息,9日上午,记者联系到该网友,她说正和父母一起,和当地警方及电子公司沟通此事。随后,记者也从当地警方处证实此事。(2月10日 观察者网)

  走进校园,经常可以看见招聘大学生兼职的小广告,上面五花八门的工作描述以及许诺的优厚待遇吸引了不少学生的眼球,也让许多学生加入大学生兼职这一行列。在这些进入兼职行列的学生中,除了极少数人是为了体验生活和锻炼自己能力以外,剩下大部分都是因为家庭生活比较拮据,为了减轻家庭负担而选择兼职的道路。笔者在大学期间也曾经尝试过几个兼职,发现这里面其实是个很黑暗的小社会。许多所谓的负责人会要求大学生入职前办理各种兼职卡、交保证金、或刻意压低待遇甚至有的在事后不发工资拉黑联系等。

  大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长时间处于相对狭小的校园内生活,对社会的复杂未知性很大,没有准备便贸然进入社会工作生活很容易上当受骗。俗话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作为这些事情的直接受害人大部分就是穷人家的孩子,也是父母家里的好孩子。很多人为了工作赚取生活,不惜过劳工作,最后付出沉重的代价。

  在此新闻中提到的女大学生连轴超劳工作不幸身亡事件,反映出地方劳动监察部门的严重失职和大学生自身的法律意识较弱。这种工厂长时间超劳加班、严重榨取劳动者剩余价值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笔者查阅到《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在此,笔者提醒大家兼职虽有一定的好处,但是进入这个行列也需要认清环境,需要有一颗理性的心态,辨清黑白。家穷不可志穷,法律意识不可穷,在遭遇不法对待时要学会说不,拿起法律武器勇敢面对,吸取教训,切不可不珍惜自己枉费了自己的生命!(王旭鹏)

责任编辑:李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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