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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夫”背后不可忽视的家暴之害

发稿时间:2016-11-13 07:57: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我还以为我这辈子就在31岁终止了,真的太感谢你们啦!”时隔一年多走出看守所的果丽英,抹着眼泪向法官、律师和妇联工作人员深深鞠了一躬。昨日,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果丽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宣判当天,果丽英就拿着行李走出看守所,父亲前来接她。(11月12日 云南网)

  近几年,家暴俨然成了“顽症痼疾”。据调查数据显示,24.7%的女性遭受过来自配偶的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施暴者是男性。此外,33.5%的女童和52.9%的男童遭受过父亲和母亲的体罚,65岁以上老年人虐待发生率为13.3%。

  “家庭暴力并不是个人私事”。从已曝光的案件来看,每一个被家暴深深伤害过的人,都有着无法言说的血泪,并可能给社会带来潜在的威胁,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有15.7万名妇女自杀,其中60%的妇女就是因为不堪忍受家暴而走上绝路。当然,像果丽英一样因反抗家暴而触犯法律者,也不在少数。

  俄罗斯大文豪列夫。托尔斯泰说:“不幸的家庭各不相同”。虽然造成家暴的缘由不一,但剖析案例却也能发现许多相似点。那就是:“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根深蒂固,社会力量对弱者的保护力度不够,相关法律对施暴者的震慑力不足,让一些人在本该“最温暖的地方”遭受到“最不该有”的创伤。

  果丽英忍无可忍杀夫,充分折射出家暴的极端扭曲变态。预防和治理家暴,党和政府要积极有为。一是既要有“良法”,又要有“善治”,尤其要坚持“执法必严”,不断提升对施暴者的惩治力度;二是健全救助机制,完善监督网络,依法保护弱势者的合法权益;三是以深入的宣传引导公众认识家暴的危害,对施暴者形成一致声讨的高压态势。

  家若不安,国岂能宁?治理滋生已久的家暴,既要抓一时、更要抓长久。这不仅是党和政府的责任,更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有所担当。尤其是受害者,更要借助法律和社会之力保护自己,勇敢地向家暴说“不”。(闲看云起)

责任编辑:李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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