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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熊孩子”要多一些柔性处罚教育

发稿时间:2016-07-09 08:10: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我知道错了,以后我不会乱拿东西,要做一个好学生。”6日,重庆大足某小学三年级学生小华,用稚嫩的笔迹写下了一篇暑期作文。这篇作文是小华被额外增加的暑期作业,因为他撬了大足某景区捐款箱拿钱。撬捐款箱拿钱的除了小华,还有其他十来名小学生,警方、学校等柔性处罚教育,一是以“德”为主题写篇作文;二是暑假以做家务等方式“打工赚钱”,攒下零用钱偿还所拿钱财。(7月8日《北京晨报》)

  事件中的十多名小学生,多是小学三年级到五年级的孩子,年龄最大的不过11岁,他们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他们所偷的善款,加起来也不过一百多元,虽然他们年龄小,偷的钱也不多,但偷窃的行为属实,不能对此麻痹大意,认为是小事就随便说说就行了。俗话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就是告诫家长及社会对未成年人要加强教育,对于孩子出现小偷小摸、暴力倾向等不良、不法行为,要能及时予以制止,引导他们走一条正确的人生之路。

  事件中警方、学校采取的柔性处罚教育,值得肯定。这种处罚教育,有助于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是打骂责罚孩子,也并不是对孩子的错误做法放任自流,而是以一种引导的方式,让孩子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在写作文中反思自己的过错,在自己以做家务等方式“打工挣钱”归还偷拿的善款中,懂得自己做了错事,就会受到惩罚,这些能让孩子在完成这份另类的“暑假作业”过程中,心甘情愿地接受这种处罚教育。

  面对类似情况,更常见的是有些家长过于严厉,发现孩子有不当言行时,并不是对孩子进行耐心的教育,而是诉诸于棍棒,实行“棍棒教育”,父母恨铁不成钢,初衷是好的,但这样的“暴力教育”却很可能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容易让有逆反心理的孩子更加不服,进而更加变本加厉,与父母所希望的反其道而行之;有些家长则一味溺爱孩子,纵容孩子,孩子即使有错,也是包庇纵容,这些都不仅不利于教育好孩子,最终也会害了孩子。

  对待犯错的孩子,家庭、学校及全社会,都需要多一些这样的特殊作业,多一些柔性惩罚教育。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很多校园欺凌事件的施暴者都是未成年人,他们多数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从学校到执法部门,似乎对他们都手足无措起来,这让这些未成年人“越轨”的人生没有得到及时校正,让他们内心萌芽的“恶之花”在保护之名下野蛮生长,最终可能害了他们,也对社会带来危害。于是有不少人呼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以加强对校园欺凌现象的惩戒能力。其实教育犯错孩子,并不是要在严责与放纵这两个极端间摇摆,比如家长、学校、相关部门需要多想些办法,加强对学生的素质教育、道德教育,对犯错孩子多进行一些柔性处罚教育,这更能起到教育“熊孩子”从而“治病救人”的良好作用,也能对所有学生起到教育与警示的正向作用。(戴先任)

责任编辑:李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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