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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婚虽可浪漫法律岂可儿戏

发稿时间:2016-01-09 07:31: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为给女友一个浪漫而惊喜的求婚,很多小伙子都会挖空心思策划一场“秘密行动”。这不,25岁的咸阳女孩小苏就遇到了一场特殊的“罚单”求婚,这是她当交警的男友小陈策划的。(1月8日《华商报》)

  婚姻是一个人一辈子的一件大事,求婚追求一下浪漫本无可非议。何为浪漫?在西方就是“罗曼蒂克的爱情”, 古有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蝉娟”今有轻舞飞扬的“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 浪漫是什么?林忆莲的《只要还有你》一首歌里面有一段这样的歌词:“我怕来不及,我要抱着你,直到看着你的发线有了白雪的痕迹,直到视现变的模糊,直到不能呼吸,让我们形影不离……

  任何人都有追求浪漫求婚的自由和权利。但是这位交警的浪漫求婚,竟是找人故意违法领罚单,凭结婚证换分,“罚单”上面赫然写着:“请苏女士于1月8日和陈先生到民政局登记结婚,随后凭结婚证换取驾驶证”。如此“浪漫求婚”,实际上是在戏说恶搞,突破了法律底线。

  交警利用执法的职务之便,在“制造浪漫”的同时也制造了违法的口舌。这是在滥用权力,制造违法违章,是以牺牲法律为代价,亵渎了法律权威的和尊严。法律是严肃神圣的,不是求婚浪漫的道具,不是追求惊喜的“红盖头”,用故意违法来领罚单,凭结婚证换分,以博得女孩欢心,大有“烽火戏诸侯”的意味,这是在戏说恶搞。为了给女友一个意外惊喜,采取如此另类的“求婚浪漫”是在拿法律开玩笑,是执法违法,是牺牲法律换来的“爱情罚单”。

  爱情可追求浪漫,法律底线不能失守。“爱情罚单”的求婚浪漫,是违法求婚的太随意、太任性,是利用职务之便制造故意违法,破坏规则。任何公职人员在追求爱情的同时,不能拿公权来破坏法律尊严和公共利益。所以交警的“浪漫求婚”过了头,做法合情不合法,应该受到批评和处理。(吴玲)

责任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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