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扫墓酿悲剧:广东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一名小孩到水库边洗手不慎滑入水中,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亲戚等7人试图自行救援却因不习水性而相继溺水……据悉,事故已导致7人不幸溺亡。(4月6日《三湘都市报》)
面对需要帮助的小孩,血缘这一强大关系,再一次显示了强大的能量。对落水小孩的境遇感同身受,当孩子需要帮助的时候没有麻木冷漠地旁观、围观,而是勇敢地挺身而出。朴素人性中的善良与责任,家庭关系中的共同体意识,这些美好的品质,并不会因为溺亡悲剧的上演而被遮蔽。
然而,溺亡悲剧犹如一面镜子,以生命之名告诫和警示我们:在风险社会,救助需要帮助的弱者不仅需要“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担当和勇气,也需要能力和技术。如果没有充足的体力、专业的救助技能和丰富的救助经验,只凭借一腔热血地蛮干,尽管在道德上看上去很美好,却可能带来更大的安全风险。
在传统社会,对见义勇为等具有道德价值的行为,通常采取社会动员的方式,将人们看成一个同质性整体,简单生硬地强调见义勇为的主观意愿,却忽视人们在年龄、身体状况、救助能力等方面的差异;这不仅造成遵守道德规范的成本过高、道德规范缺乏使用价值,也会带来一些意外伤害事件。人们只看重“愿不愿意”,却忽视了“能不能行”,技术视角的缺失,让救助领域的不确定因素增加。
长期以来,在安全教育方面,学校和家庭一直处于“真空地带”。为了避免孩子发生安全事故,他们一开始就采取一种“危险教育”,即千方百计地让孩子远离危险源、不做危险的事情,却没有在教授孩子救助技能上下工夫。长此以往,当人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他们不仅缺乏自救的能力,也难以为陷入困境的弱者提供及时、有效的社会支持。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弥漫着这样一种复杂的社会心态,即安全焦虑与风险漠视并存。老百姓对于突发的、伤害大的风险警惕性高,而对于缓释性的、无直接生命伤害的风险防范不足。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在急救培训上存在着诸多短板——不论是公众对急救技术与知识的重视程度不够,还是急救培训内容陈旧、方法单一,抑或缺乏应有的公共投入,急救培训表面上“没用”,在危急时刻却可能自救、救人。
印度诗人泰戈尔曾说,“让生命如夏花般灿烂,让死亡如秋叶般静美”。没有人愿意看到溺亡悲剧的发生,人们的分歧在于如何防止悲剧再次上演。只有改变风险漠视的陈旧观念、提升对急救技术的价值认知、创造一个公众参与急救知识学习的社会风气,才能更好地守卫生命。(杨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