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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成售房员是“权力怪象”

晟达者

发稿时间:2014-02-08 08:02: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春节前夕,在山东省某县某政府部门工作的刘娜(化名)接到了一项重要任务:2014年,必须介绍自己的亲戚或朋友,至少在县城内购买两套新建商品房。否则,她可能被停发工资。(2月7日 人民网)

  前不久,湖北省公安县爆出摊派怪事,政府发“红头文件”,层层摊派卷烟销售,财政出钱设“奖金”,村镇干部变成“推销员”。无独有偶,山东省某县为治理新城开发“后遗症”,让公务员变成售房员,令人咋舌,更让人深思。

  公务员,即国家公职人员,顾名思义,公务员就该履行公职、执行公务,肩负起为人民服务的重任。公务员被摊派卖房任务,怎么想怎么觉得别扭,虽然,这项任务仅以口头的形式通知,未见相关文件下发。但是按照规定,对于完成或超额完成卖房任务的人,均无额外奖励。但在一定的时间节点之前未能完成任务的,可能被罚款或停发工资。

  如此明目张胆的“不务正业”究竟胆儿从何来呢?报道称,从2009年开始,该县启动了大规模新城建设,在城市扩张的过程中,县级财政负担沉重。尽管土地出让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财政,但若无法顺利销售房屋,房地产相关税收将面临缺口。作为一方领导,自然不希望房价下跌导致地价下跌进而使财政缩水,为了堵住缺口,当然是不惜赤膊上阵为楼市托市,领导们的多措并举、别出新裁,难免不令人产生诸如利益勾结、权钱交易之类的联想了。

  其实,当地政府自觉与开发商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反映了个别地方对GDP的偏执认识,更让“跑偏”了的政绩观一览无余,必须及时刹住,纵观我国的经济发展现状,习主席曾高屋建瓴地指出,不再简单以GDP增长率论英雄,而是强调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立足点。

  窃以为,与其让国家工作人员费力吆喝卖房子,倒不如想方设法让老百姓买得起房、住得起房。开发商可以选择通过让利的办法救市,老百姓也可以选择在合理的价位上购房等等,倘若政府非得插一脚,让公务员成销售大军的话,损害的将是政府的公信力,值得警惕! (晟达者)

责任编辑:张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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