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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购买服务”变成“权力偷懒”

发稿时间:2016-08-29 17:10:00 来源: 河北新闻网 中国青年网

  有些地方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理解偏了,认为事情一“脱”手也就没责任,甚至抱着服务“外包”就万事大吉的心态,既不监督委托单位,也不重视群众反馈。一些部门把分内工作借购买公共服务之便“外包”出去,从本质上看是“懒政”思想在作怪,既浪费了财政资金,也为不正之风提供了温床。(8月28日《人民日报》)

  近年来,外包服务在全国各地被广泛推广。何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将原来由政府直接举办的、为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这是一种“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政府服务外包是一种积极探索,更是未来走势,尤其可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多元化需求、提高服务质量。但是好多地方在具体实施的时候,却变了味道。一些机关单位把本应该由自己工作人员做的事情,花钱承包了出去。最让我们担心的是,一些机关单位还以服务已经外包出去为理由,不予过问。比如安徽省的合肥市蜀山区,他们将原本该由自己负责的残疾人康复训练也外包出去了。不仅如此,对于外包的康复训练也不管不问。当有家长不满意找到他们的时候,他们只用这些工作已经外包出去了作为唯一的回复,让群众意见纷纷。

  有的事情是可以外包的,但监管不能“外包”。一些政府部门为了图省事,喜欢当甩手掌柜,服务外包后,既不监督委托单位,也不重视群众反馈,从而使外包方有机可乘,用质次价高的产品和服务来糊弄民众,糊弄政府。这样不仅仅破坏了政府形象,更是愚弄百姓,是庸政懒政的表现。

  因此,政府部门在服务外包的过程中,一定要厘清自己该“放”什么、该“管”什么。什么样的工作可以市场化,什么样的工作必须由单位自己完成,要列出一个详细的单子,含糊不得。对该“放”出去的也不能一放了之,要经常检查外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别把“购买服务”变成“权力偷懒”,购买公共服务不是养懒汉。政府一定要谨记自己人民公仆的身份,倾听民声,才是王道。(秘相宇)

责任编辑:李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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