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发展中发生无意之失怎么办?先行先试出现失误谁担责?5月23日施行的《邢台市干部容错(误)免责办法(试行)》,可打消这些党员干部的“顾虑”和“担心”。(5月25日河北新闻网)
在当前全面改革的关键时期,河北邢台《容错免责办法》的出台,保护了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失误可以免责,给真正敢想敢干的干部吃了“定心丸”。此文件的出台实质是用制度的关怀包容,向干事创业者传递了鲜明的鼓励支持信号。
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任何人都会有犯错误的时候,党员干部也同样如此。对于他们的过错,我们也不应过分苛责。因为改革就是尝试,尝试就允许出现失误,对于敢于干事偶有失误者我们应该多加包容,不要过分指责。新形势下,他们也没有任何经验,只能“摸着石头过河”。而我们要做的就是保护他们敢于挑战困难,改革创新的勇气。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迈入新常态,改革步入深水区,我们需要实干家,需要打造一支敢于担当、敢于动真碰硬的干部队伍。可是,现实中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会让一些干部在工作中不小心犯了错、走弯路,还可能因此而受委屈。这就会给改革发展蒙上了阴影,甚至阻碍社会的发展进程。此次建立容错机制,正是保护了这些干部的热情,让他们安心工作。
当然,“容错”并不是无限制的容忍。只有在特殊情形下犯错,才可以免责。“容错机制”里宽容的是“过失犯错”,而对于那些故意犯错,胡干蛮干瞎干的干部,还是要坚决惩治查处的。
总之,容错机制既是一种保障机制,也是一种激励机制。它是国家制度人性化的体现。我们有理由相信,依靠这样以人为本的容错机制,必然会点燃干部激情干事的热情,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必然会助力全面小康的早日实现。(马丛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