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推进教育公平,会议决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确保政策落到最贫困家庭的学子身上。
教育福利,是民生福利的最重要内容之一。为减轻民生负担,近年以来,政府一直致力于在教育领域为民生减压。从全面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到不断扩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不断提高寄宿制学校、取暖补助以及不断扩大补助救助范围,我国政府一直奔跑在扩大教育福利的大路上。
然而,即便如此,教育仍然是许多穷困家庭、穷困学生的心头之痛。许多高中生,仍然交不起高中阶段学杂费,对其他费用开支也难以开支。尤其是中西部偏远地区和一些乡村地区的学生,甚至存在因上不起高中而辍学的案例。因贫困导致的辍学,在社会层面的危害不可估量,最直接的,它将导致部分家庭代际之间持续的贫困,而这种贫困的传递与继承,无疑又会影响到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从这个角度讲,政府决定免除贫困高中生的学杂费用,就不仅仅是扶贫之举,更是承担教育责任的体现。
关于提高教育福利,政府在相关文件中早有目标规划。2010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了这样的战略发展目标,“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贫困家庭学生率先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是今年教育领域的重要工作任务。本次国务院做出这方面的部署,可谓是按时兑现了之前的承诺。
当然了,对于教育福利来讲,公众的诉求和希望还有许多。比如,西方许多国家已经实现了高中免费教育即12年免费教育,有的国家甚至已经把学前教育的费用也福利化了;再比如,当下我国高中阶段的容纳人数仍然有限,即各地中考的淘汰率要比高考还要高,高中能否普及的问题是不是可以早日提上日程……除此之外,我国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仍然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也仅仅是到了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支出才刚刚达到占GDP4%的目标。因此,在教育面前,公众还有许多期望,政府也还有大量工作去做。(王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