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珠海一家面馆因“谢绝现金”只接受手机支付,被中国人民银行珠海支行认定为“拒收人民币”的违法行为。羊城晚报记者采访发现,广州有经营场所也存在此类行为,部分公共服务机构也存在只接受刷卡不接受现金的情况。(7月12日《羊城晚报》)
随着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手段的问世,越来越多的商家和公共服务机构,更偏好于以其作为结算方式。客观来讲,相较于现金支付,电子支付不仅省心、省事、省人力,还免去了收取假币的风险。委实给结算单位带去了节省成本、提高效率、降低风险系数等好处。
但是,电子支付再省心、省事、防假币,也不过是人民币结算方式之一种,断然不可因己偏好,将跟随我们几个世纪的现金支付打入冷宫。这不仅涉嫌违法,更严重的是有失社会公平。
众所周知,在我国的现行结算中,电子支付再显高大上,也比不上现金支付那么普遍。特别在农村地区和城市老人群体中,现金支付几乎还是不二选择。如果商家或公共服务机构无视他们的存在,依然高举“谢绝现金”的禁牌,无疑就等于剥夺了他们的购买权和支付权,再说严重点是对传统结算方式的歧视,这显然有失社会公平。
说白了,不管是个别商家抑或公共服务机构,他们之所以敢于打出“谢绝现金”的禁牌,无非是因手中握着两张牌--要么自己的产品供不应求,要么自己的收费属于垄断性质。于是才助长了他们无需看对方脸色行事,只管经营对自己有利的事情。显然这一蛮横的禁牌,是以牺牲便民服务为前提,是以制造社会不公为代价,最终必然招致诟病和吐弃。
那么在人民币结算方式上,如何才能做到公平呢?其实操作很简单,那就是采取包括电子支付与现金支付等并存的做法。这样既能满足不同支付群体的需求,又能最大程度彰显人性化服务,还能提升社会效益和效率,可谓多举共赢。尤其在现金支付上,千万不能忽视那些有需求的人,宁可自己多麻烦,也要让他们少跑路。为此,请记住日本人只为一名高中生开出的那辆火车吧,他们亏了经营却赢得世界尊重,那才叫真正的服务和担当。(王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