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公益人“义工李白”(真名闫伟杰)涉嫌挪用公款被警方带走。知情人士透露,闫伟杰涉嫌公私账户合用,还用募集来的善款买理财产品。警方向南都记者证实,因涉嫌职务侵占,闫伟杰目前已被逮捕。(6月11日《南方都市报》)
“义工李白”本来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人,他的名字叫闫伟杰,原来是郑州一家自来水厂的职工。他的成功行骗起源于义工最为火热的时代。2005年的时候,他以“义工李白”的名义注册了一个叫河南义工联合会的组织,其号称要关注和帮助贫困学生。而实际上,他将筹集来的少部分资金象征性的用在了救助别人上,更多的资金用在了“救助自己”上。有人说,这是他的良心坏了,欺骗了爱心。其实,这起事件中,被深深伤害的不仅是爱心。
今年1月被带走之前,闫伟杰还是凉山汉达社工服务中心主任、法人代表,凉山春城青少年公益服务中心的法定代表人。被带走前两天,他还在众筹平台运营“给凉山代课老师补贴”项目,短短五天之内就筹集了超过141万元善款。比较幸运的是,这笔款项最终没有拨付给闫伟杰。
合作方称,因为闫手握“官方同意成立的批复文件”,加之项目确有可行性,闫伟杰得以一次又一次成功募集款项。闫同时做的项目“有十几二十个,一个还没做完就要求上另一个”。这笔资金之所以没有装进他的腰包,是合作单位多长了几个心眼,生怕这笔资金不能用于社会救助,才避免了对爱心的伤害。
值得追问的是,“义工李白”的所有公益救助项目都是政府部门审批的,为何首先怀疑的不是审批部门,而是被引诱参与合作的其他单位?一个公益项目审批了,究竟筹集了多少善款,这些善款有多少被用在了救助他人之中,难道我们的审批部门没有责任去监管吗?假如说,监管部门能多些责任心,或许“义工李白”就不会变成“义工李黑”了。
“李白逮捕”说明社会救助不能完全指望爱心。“李白逮捕”暴露的问题不是一家社会公益机构的问题,而是社会爱心组织普遍存在的问题。最近这几年,发起爱心善款募集的社会机构,出事的还是很多的。比如,一家社会性质的公益机构打着为贫困学生募集资金的名义行骗,现场受到捐助的孩子竟然都是“每天100元请来的学生演员”,被山东的一家爱心企业识破。因为截留善款,打着爱心名义行骗的所谓社会公益组织被查处的骗子越来越多。甚至有“爱心人士”猥亵女童,爱心被伤害了,暴露的则是公益担当的缺失。
社会不可能是完美的。这就需要有社会救助存在。但是,更有序的社会救助需要有更多政府的担当,而不是推给社会。假如说,依靠政府的救助渠道,能够缓解困难群体的困难,所谓的爱心骗子也就没有了生存的土壤了。社会救助指望爱心有点不靠谱,请少些对“义工李白”的依赖。(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