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计委等7部门联合制订的《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0年,力争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6月7日《光明日报》)
一直以为家庭医生是发达国家的医疗模式,是精英阶层的医疗保障。国外早有美加等国引领,国内已有北京上海的中高收入群体试水。要解决好中国普通人群的医疗,家庭医生似乎遥不可及。当《人民日报》关于魏则西死亡的那篇文章最后提出实施家庭医生的建议时,曾被人嘲笑“以为是什么锦囊妙计”。
新推出的家庭医生制度特点鲜明,就是面向基层的普通人群。就医方来说,家庭医生主要由基层医疗机构的全科医生充任,在基层担任预防保健、常见和多发病的治疗与转诊、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就接受服务方来讲,从需求最为迫切的人群入手,以老、孕、儿、残群体,以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病患者为重点。为了增强家庭医生制的含金量,规定家庭医生以团队服务形式,在诸多方面拥有行业提供便利与优惠的后台支持,比喻就医的灵活性,转诊的直接性,用药可单次延长,医保的差异倾斜,患者可自主选择和调整医生。
与强制群众在基层就医,用医保比例套牢病源,放开医生多点执业,投入地方医疗硬件建设相比,家庭医生制直接把医生和患者有机联系起来,对于解决就医不均衡、服务难精准,基层医生收入不稳定,病人对基层医疗不信任,特别是缓解当前紧张的医患关系,极有可能事半功倍,并逐步实现让每户每人都有健康守门人的理想。
当前的困难,仍然是医患双方面对这项制度的准备不足。基层医疗机构有否能够满足需求的全科医生队伍,会不会出现鱼目混珠而损害新制度的声誉。广大群众能否在医疗环境不好的情况下接受这一新鲜事物。越是最需要的人群,往往经济越困难,新制度会不会给他们加重负担。加之流动性大,居住分散,他们能否有效地被联结到服务网上,都是一个未知数。
矛盾的主要方面还是在医方。2000多年前古罗马,当时国家不包办医疗,世界性城市罗马没有体系性医疗,但有家庭医生。但政府优先给医生公民权(享受免税和免费小麦供应),将医生执业放到市场竞争。医生对应家庭的主人与奴隶都负责服务,不仅是出于人权,更是出于对劳动力的珍惜。跟皇家服务的御医也可以为社会提供服务。政府既树立医圣希波克拉底为榜样,也对家庭医生进行严格的监管,防止家庭医生获利后转行以及以医谋取暴利。一个质朴刚毅、英勇善战的帝国,竟然没有政府办医疗,由政府无形之手打造的家庭医生关的制度,对于我国目前具有很多借鉴价值。(易国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