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初,河北沧州市第一中学12名高中生因在校携带或使用手机陆续被劝退,随后引起热议。多名被劝退学生家长称,已多次找学校协商未果,孩子至今没有返校。沧州一中微信公号发布声明称,维持对12名违纪学生的处理决定,“严肃执行校规,体现了学校为大多数学生负责的担当。”沧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称,教育局已介入调查。(3月28日《新京报》)
学生有没有带手机进学校的权利?在智能手机高度普及的今天,这无疑是个问题。作为移动终端,手机既可以成为学习终端,也可以成为游戏终端,本身没有倾向性,完全取决于使用手机的人。很多学校之所以选择禁止,当然是来自教育实践的总结,在少数服从多数的一刀切规定里,因为有学生拿手机“干坏事”,所有学生于是都被剥夺了使用手机的权利。在这件事情上,学校强调的是“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效率,而不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公平。
或许是基于升学率的考虑,或许是基于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学校可以做出禁带手机入校的规定。问题是,治校的权力跟所有权力一样都有边界,比如你不能侵犯学生人身自由,不能暴力对待犯规学生——随意做出劝退的决定,以此杀鸡儆猴在全校学生中立威,显然突破了治校权力的边界,事实上剥夺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如果说“惩戒也是一种教育”,那么,踢出校门的惩戒实则放弃了教育,既不符合国家的法规,也违背了缴费的契约。
《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规定:对违反中学生守则和校规校纪或犯有错误的学生,应耐心批评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不要轻易处分;不应以停课、劝退等形式剥夺学生学习权利。如果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除经校务会议讨论通过、校长批准外,还须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沧州一中随便一纸通知就把学生赶回家,因此是违法的。
劝退与开除是教育中的“极刑”;刑法中的死刑,尚且被呼吁废除,带个手机进学校真有那么罪大恶极吗?与其说是带手机上学影响有多恶劣,不如说是它挑战了学校领导的权威吧?新闻图片中那种老式的诺基亚手机,除了打电话,请问还能干嘛?先是规定用手机将留校察看,接着就升级到直接劝退,所谓校规到底是写在纸上的,还是长在领导嘴巴上的?这不就是传说中的言出法随吗?
将带手机的学生劝退,不是在依法行驶治校权,而是在非法行驶校霸权。这是一堂赤裸裸的特权课,让学生清晰看到不受约束的权力有多可怕。试问,如果带个手机就可以劝退,还有什么行为不能劝退呢?是不是校长看不惯谁,谁就得滚回家?学校有权要求学生遵守校规,但是校规本身首先要经得起法律标尺的检测;现代教育需要培养的是现代公民,而不是塑造以听话为最大美德的肉身机器。(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