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小偷被警察发现在家里的墙上贴满了“励志”的内容,令警察眼前一亮。民警惊奇地在罗某房间的墙上看到一张纸,上面的内容是《2015年赚一百万目标计划》,主要条款包括:1。每月赚8.4万;2。每天赚2800元;3。每天只能用30-50元车费;4。一定要节约,不能大手大脚:给我弟买一套房子,一辆车,以后建一座希望小学。2015年完成,这是我的目标。努力,加油!!!(5月18日《重庆时报》)
“月赚8万元,日赚2800元,每天只能用30-50元车费,不能大手大脚。”乍一看这样的励志宣言,不禁为励志者伸出大拇指。但是,这是小偷为自己订立的“工作计划”。这样的工作计划,显然是把自己“成功致富”建立在他人财产损失和侵犯法律的基础上,实在为世人所不齿。拥有这样计划的人,也根本走不出成功之路。
小偷能够制定出这样的工作计划,与其曾经接触过直销培训经历有关。扭曲的致富经历,在盗窃嫌疑人罗某的思维中形成了思维定势。然而,曾经的直销经历,并不是其订立“工作计划”的根本原因。根本原因是罗某对其弟弟买车买房的承诺,是兄弟情谊使然。兄弟间情谊深固然值得褒奖,但是,通过这种方式,完成对弟弟的承诺,真的是既自私又悖法,也是对亲情的无情玷污,自然令人鄙夷。
盗窃嫌疑人罗某的“工作计划”,也不是世上唯一的“反面励志”。有的未成年人,为了实施其他犯罪行为,竟然拿杀害流浪汉来练胆;有的贪官,制定贪污或索贿计划,贪污公款孝敬爹妈,补贴家用,置家业,养小三,做美容。这些人头脑中的“励志计划”,或者有形,或者无形,都走上了励志的反面道路,不是励志,而是迷失在人生奋斗目标的南辕北辙中。
人生走过弯路,或许并不是彻底的失败。倘若从哪儿跌倒,从该地再爬起来,也是值得肯定的。嫌疑人罗某曾经既有盗窃前科,又有直销经历,这些扭曲的经历,应该唤醒他弃恶从善,重新生活。然而,难改本性的罗某仍然铤而走险,不值得可怜。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古训言犹在耳。但是,罗某并没有牢记此道。在南辕北辙的道路上,再目标宏大的“励志计划”,也难以写出催人泪下的“致青春”,终将与其所要奋斗的目标相去甚远,并在现实的世界里,书写下真实的犯罪记录,成为其罪行的“铁证”。
人生是需要励志的,但励志也是需要方向和底线的。可以励志读书,可以励志创业,可以励志报国,可以励志养家糊口,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甚至值得称道的。感动中国的白芳礼,60年拉三轮资助贫困生;“太行新愚公”李保国,几十年立志为绿化扶贫奉献一生……倘若不能实现大目标,穷则独善其身又何尝不是一个良法呢?与其在负面的励志道路上狂奔,不如停下迷乱的脚步反思自己的劣迹和丑陋的心灵。
失之毫厘,谬之千里。“励志小偷”,就是这样的典型。“励志小偷”,方向选错了,底线突破了,真的走不出成功之路。(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