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何先生反映,他去武汉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水产区买龙虾时发现,市场上有人专门回收死虾,不知作何用途。记者连续蹲守后证实,的确有人在市场内集中回收死虾,而后装箱托运。接着,记者跟踪发现,其中一辆装载死虾的货车,开进了仙桃市一家名为“外婆家”的食品加工厂。(5月3日《楚天都市报》)
不问不知道,一问真“开窍”。根据当地市场行情,活的小龙虾按个头大小,其价格每斤在10元至50元之间;而集中收购的死虾,价格则一落千丈地跌到了3元一斤。食品厂何以大量收进这些不值钱的死虾?面对记者的现场质问,企业负责人却辩称,有些虾只是“脑死亡”,看起来死了,肌肉仍有弹性,可以作为原料使用。
食品厂收的死虾,原来只叫“脑死亡”。难怪有网友闻之叹道,“脑死亡”的虾已经来了,“植物人”的虾还会远吗?这还不算,针对这些死虾经加工后有可能“复活”为“正宗虾仁”的担忧,接到记者举报赶来的当地食药监局检疫局相关负责人又称,厂方说将虾煮熟后还要进一步分检,也就是说,这批虾还不是食品的原料,他们也不好检测。这也真是现实里的“奇葩监管”了,明明知道市场里无人问津的死虾大批运进了食品厂,只是凭着厂家的一面之词,有关职能部门居然仍是束手无策。
3元一斤收购的死虾,到底有多少会如厂家所说,那些不符合标准的会被做成虾饲料,以每斤6角钱的价格卖给养殖甲鱼等的养殖户。尤其令人感到无语的竟然还有,此后,有业内人士揭示了这类查处的难点所在:现有法律法规中,并非根据动物的死活,而是根据其是否腐败变质来判断是否可作为原料。由此自然太让人担心,即便如小龙虾这种死后腐败速度很快、且非常容易变质的东西,只要冠上了一个“脑死亡”的名目,就依然可以毫无风险地收进食品厂再做“深加工”。
食品厂收死虾是“难管”还是“懒管”?通过媒体的报道,倒是让人看出了其中“监管短板”。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对原料采购履行验证、检测等程序,不允许采购腐败变质的材料作为原料;企业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那么,记者追踪发现的这批死龙虾,在检疫局工作人员询向企业负责人是否有采购单据而得到否定回答时,为何不当机立断地作出查封处理,并顺藤摸瓜地细究其以往的进货记录?
看罢这则消息,网上有戏言称,“搞得真相信虾仁是活虾做的似的”。的确,在局部地区和一定范围,“见多识广”的消费者,未必不警醒于有些无良企业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但是,见过媒体报道“有图有真相”的“死虾奔赴食品厂”,想必许多人还是会感到瞠目结舌、扼腕叹息。这当中,作为那些食品安全“守护神”的有关职能部门,若是也抱着“见怪不怪”的心态来看待此事,那就更让老百姓无言以对了。
食品厂收的死虾只叫“脑死亡”?按着理智的思考和理想的状态,人们确实无妨相信于:只要死虾肉没有腐败变质,做原料应该是可以的。但问题是,现实语境中太多缺乏诚信、见利忘义的负面传闻,再加上“收了死虾不留凭证”的随意“粗心”,又教人如何轻信这些原料会“真没问题”?而实话实说,透过媒体的这次暗访曝光,公众更大的忧心还在于,湖北仙桃大批收购死龙虾的这家食品厂,会不会只是现实里的“冰山一角”呢?!(司马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