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教育部网站刊登了十所知名中小学联合向全国教师发出的倡议书,倡导全国教师反对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家长的财物。7日,记者连线教育部师范教育司人士,对方告诉记者,此次上海市七宝中学等十所知名中小学的联名倡议书,是学校之间自发的,“后来上报后受到我们的重视,这才挂在教育部网站上”。据悉,这是教育部首次以学校联名的方式挂出不收礼的倡议书。(9月8日《山东商报》)
学生给老师送礼,可以追溯到孔子时代。孔子说:“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悔焉。”什么意思呢?“只要人家能送我十条肉干儿做见面礼,我不会拒绝收留他做学生的。”“束修”是十条绑在一起的干肉。可见,这里的送礼,一是学费,二是相当少,只是象征性的。
我们向来有学习老祖宗的传统,可真谛没学来,都学到斜道上了。且不说既然收了学费,收礼已经没有了正当性;但说这礼,也是越来越大、越来越重了。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这是韩愈的话。这里的道应当是大道,是品格之道;授业、解惑,才是教授知识、传授技能。可我们对教师的理解,只剩下了授业、解惑,甚至把传道也理解成了传授技艺之道,而恰恰忽略了品格之道。弱化的道德意识,最终让教师这一职业沦为一种知识与金钱的交易。学生交钱来学,教师收钱来教。由于老师面对着众多学生,哪个学生要想获得更多的教育资源,就不得不跟老师搞好关系;而送礼,就必然成了手段。
面对一班学生,老师该以什么标准因材施教?在日本,对于差生,也就是学习成绩落后的学生,老师往往更下功夫一些;而对于好学生,因为学习主动性比较强,可以少费心。可在我们这里,老师对差生的额外辅导、补课成了一种美丽的传说和久远的记忆。要想得到老师的照顾,学生和家长就必须采取送礼这样的手段,才可以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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