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化话题,首先是时髦的,因为这似乎已经被公认为社会发展的趋势;其次是让人心动的,因为“乡下人”对城里人的羡慕是由来已久的。然而,城市化到底是一个什么概念,或者说如何实现,根据目前有些地方的做法,我疑窦丛生:城市化究竟是要纠正具有二元特征的中国社会结构,从而缩小城乡差别,也就是说国家要还欠下农民的债,还是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已明显制约了城市经济发展,而要用农民的土地和劳动力来给城市发展“输血”?
回到实践的层面,城市化进程,是农民逐步得到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的改变,还是通过迁徙仅仅得到一种身份上的转变?城乡差别不是一个户籍身份的表象,而是二元特征的中国社会结构对农民社会待遇上的不公,与居住地域和劳动形式应该是没有必然关系的。户籍制度仅仅是个现象而不是身份社会的总根源,而农民身份的不利特征,其实是由其他法律与政策规定的,某种程度上是由整个社会决定的。如此,城市化的含义不是像有些人所想象的那样,干脆取消户籍,代之以人口信息登记制度,只需要把户口和相关的城市福利脱钩,然后进行一些技术层面的改革来完善人口大规模流动下的登记和管理就可以了;也不是改变农民的居住方式和劳动形式,就意味着农民身份所带来的生活水平的提高,说的通俗一点,庄稼地里长楼房不是城市化的标志。故此,舆论对有些地方推进城市化的做法产生质疑,质疑的焦点就是有些推行城市化的手段,不是在社会公平的层面上弥补二元制度对农民利益的损害,而是,着眼点落于农民赖以活命的土地等集体财产:
近年来,从沿海到内地,不少地方政府都在推动农村居民的城镇化。方案各种各样,但基本思路是“两换”:第一,农民放弃宅基地,换取楼房,集中居住。第二,农民交出承包的耕地、林地,换取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最近在央视表示,地方政府以社保换农民土地,是在制造新的不公平。(9月1日《新京报》)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