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的原则。德与法,如车之双轮、鸟之两翼,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德治”是“法治”的基础。徒法不行,法治的落实最终要靠人来完成,这个过程,道德作用至关重要。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法”让想犯错的人不敢犯错,“德”让有机会犯错的人不愿意犯错。“德”是“法”的源头活水、大厦之基。
“德”蕴育在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中。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是中华文化的DNA,至今仍然深深影响着中国人的生活。
“为政以德”、“正己正人”、“德主刑辅”的德治思想,历久弥新,有着深刻现实意义。独特的文化传统,造就中国人独特的价值体系。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需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打“虎”拍“蝇”,重拳出击,党风政风为之一新。然而,不良风气积习甚深,一些滋生于腐败的思想病毒依然存在。
“官不聊生”、“反腐影响经济”、“反腐败差不多可以收手了”……这些奇谈怪论和侥幸心理的背后,正是道德观的错位和优秀传统文化的缺失。它们一旦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就会影响民风社风,甚至形成“腐败文化”,直接助长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邪气。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需要完善法律、健全制度,以“法治”方式狠抓到底,也需要立足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修复中华文化的DNA,以“德治”思维重塑正确的价值观。
以“德治”助力反腐,让优秀传统文化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撑起光辉灿烂的道德星空,实现德治与法治的相得益彰。(赵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