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同志曾说,“治国就是治吏”。而治吏的第一步,就是选人用人。对于干部的选拔任用,首先就是加强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所谓“用一贤人,则贤人毕至;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正因此,组织在人事任免上的监督权,决不能够走过场;群众在干部选拔上的监督权,决不允许被架空。要达到“举荐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尽其能”的要求,更需要强化监督。
管干部选任,一靠制度。怎么选人,选什么样的人,怎么样将好干部选出来,当然不是靠领导干部一句户,而是要靠制度、靠程序。新的《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对于选人用人的环节做了详细的要求,从制度上、程序上保证了干部选拔的公正性,科学性。领导干部不再“一把手遮天”,有权必有责,实行选人用人倒追责任制,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领导的“一言堂”,让选出的干部更得群众公认。
管干部选任,二靠群众。群众需要什么样的人管理国家只有群众最清楚,对于领导干部的选拔,群众心里也有自己的一杆秤,因此,选拔任用干部注重群众公论,关键是要端正选人用人的指导思想。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干部策略。注重群众公论,根本目的在于确保这一原则的落实。注重群众公论,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条例》,确保选准用好干部的一个有效措施。
管干部选任,三靠执行。需要制度化的监督,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此前颁发的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选什么人、用什么干部划定标准。《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印发再次为干部选拔工作带上紧箍咒,敲响警钟。列宁同志说,“把希望寄托于人的优秀品质上,这在政治上是不严肃的”。同样,对待干部的选拔任用,如果只寄希望于制度的自动生效上,也是行不通的。用好制度选拔好干部,关键在于抓好制度的落实,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德不当其位、功不当其禄、能不当其官”,《管子》中被视为治乱之源的这“三本”,无不指向选人用人。注重群众公论,从严选拔干部,做好干部选任监督,不仅是工作要求、群众期盼,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行时,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