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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子弟学校不能成为法律盲区

发稿时间:2014-10-13 13:25:47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中国青年网

  12岁的女学生小颖(化名)小学毕业后,在假期参加了班主任老师曹某的补习班,其间,曹某与其开房多次。曹某为封其口,每次开房后都给小颖数额不等的现金,并先后送其两部手机。目前,曹某已被海淀警方控制。(10月12日京华时报)

  正当人们热议教育部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各级部门三令五申教师职业门槛的大环境下,打工子弟学校老师曹某带12岁女生3个月开房9次,禽兽之举令人发指。

  若非家长警觉,发现此人无法无天,丧尽天良,不知道这个孩子还要遭受蹂躏多久,而若非案发,我们无从知道,包括曹某在内,学校的老师大部分都没有教师资格证,一般都是通过分类信息网站招聘而来。而校长对其的考核仅仅是一些目测的表象:大气、细心,同时又会变魔术,注重与学生的感情交流,平时看不出有任何异样!这位很让校长满意、孩子们心中所敬重的老师,居然如此人面兽心,着实让人无语。

  需要看到,曹某开办额外的补习班,是经过学校同意了的,租用的也是学校的场地,而这是学校的惯例,还能解决教师收入问题,因为与众多打工子弟学校一样,办学条件差,学校经营状况并不是很好,教师的流动性也很大,“没钱给老师开工资,根本没办法对老师做出太多的要求”,而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曹某得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对自己的女学生施以兽行。然而,千般借口都不是放纵教师罪行的借口,打工子弟学校不能成为法外之地,学校及其负责人理当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

  据报道,孩子都是在周末被曹某哄骗、胁迫去宾馆开房的,那么家长和学校是否有过联系,知道所谓辅导班的课程安排?还有,一个中年男子带一个小女孩开房,有时还强行拉着胳膊进入房间,诸多宾馆可曾有过质疑?孩子多了钱和手机,一句“同学送的”就蒙混过关,父母和学校是否尽责?

  而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对未成年人性健康教育的极度匮乏。12岁女生3个月开房9次,每次都以钱财封口,孩子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后果及对自己权益的严重侵犯。假如孩子知道自己的隐私部位不得让外人触摸,假如她向宾馆工作人员、老师和校长告知曹老师的行径,或许可以避免更大的伤害。

  曹某的恶行又一次敲响警钟。绝大多数打工子弟学校教学条件非常令人担忧,师资不足,生活条件差,教师待遇低等。办学者和教师的素质不达标,已经严重影响到学生身心健康和社会安宁;然而,这个建立在城乡壁垒等体制不合理的基础上的体制外的教育形式,却是成千上万打工子弟获得知识和教育的重要栖息地,而发生在这里的各类教育问题和治安案件,都令游走在城市边缘的流动弱势群体“雪上加霜”。

  不无忧虑的是,还有多少打工子弟学校都在如此运作?还有多少隐形伤害,人们未曾发现?这个学校的老师都是没有教师资格的,显然不符合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此案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这个本已摇摇欲坠的打工子弟学校可能面临自行关门或行政关闭的命运,那么这些500多名打工子弟将去往何处,他们的受教育权如何保障?政府不断加大中小学校建设力度,在流动人口多的城乡结合部大力兴建现代化学校,满足流动人口随行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身心健康,规范打工子弟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师资格、教学活动,让打工子弟学校从落后、低质、不安全的困境中走出来,班主任老师曹某的被拘,仅仅只是画了一个沉重的问号。(斯涵涵)

原标题:打工子弟学校不能成为法律盲区
责任编辑:褚津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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