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各级领导班子集中换届之年。能否选出备受群众拥护的实干家,直接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能否顺利实现。而能否营造出良好的换届环境,直接关系到选举的成败和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公信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湖南代表团审议时,已经明确提出要“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严肃认真的纪律要求”严肃对待各级选举。要做好换届工作,关键在于把握好三个重要环节:“教育”、“监督”、“查处”。
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对象不仅是各级领导干部,也包括了基层群众。通过教育,可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纪律意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选举工作。确保教育落实到人,可以采取各种途径和手段,提高选举知晓率和重视程度。比如通过印发学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普及选举程序,提高干部和群众对选举程序的认知;利用新兴媒体、传统媒介等渠道普及最新的换届纪律要求和相关政策法规,用实际案例宣讲普及换届的严肃性,让干部和群众心存敬畏。
监督决定选举成败,是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的重要保障。只有强化全面的监督,才能让换届在阳光下进行,才能确保产生一个官民都接受的当选人。而在所有的监督手段中,群众监督的必要性和成效是最大的。所以在强化全面监督中,必须创新监督思路,下移监督“关口”,突出群众监督的地位。可以设立常驻选举群众监督员制度,在各选举单位选定一批有较高群众威望的群众监督员,对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进行,并及时向群众公示,确保时效性。
从严查处,是最有威慑力的惩戒。“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在人事这个源头就出现问题,那么反腐败工作必然受到极大阻力。必须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让每一个贿选参与者和监管失职者,付出违法的代价。只有这般,才能从肃清源头出发,有效防止贿选行为,铲除权力腐败的温床。
换届是一项政治任务。选出什么样的当选人,直接关系到党员干部在民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党和国家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关系到政治生态成效。因此,要以换届为契机,刷新吏治,将新鲜的干部血液注入各项事业发展中。(谢佳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