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记者站原站长毕国昌发文称,在三亚天涯区海边游泳时,载有衣物的自行车链锁被城管剪断,致使其仅身穿裤头,徒步去三亚市政府,最后犯病回家,前后长达4个多小时,身心受到羞辱。三亚市委外宣办回复称,经查,天涯区城管人员在文明执法和人性化执法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天涯区政府已责成涉事城管中队做出检讨,并对责任人作出停职检查处理,并就此事处理不当之处公开道歉。(12月7日《新京报》)
三亚城管收走海边游泳的厅长衣物,乍一听,内心还为城管的秉公执法暗暗叫好;静心了解后,心中却五味杂陈。城管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的确令人诟病,然而原本一场普通的执法纠纷案例,只因扣了个“厅长”的帽子便闹得满城风雨,也同样让人唏嘘不已。切莫慌着盖上“傲慢权力欺负得厅长‘只剩裤衩’”的定论,当然也别急着为三亚城管“洗脱罪证”。用事实去“说话”,此次厅长“裸走”到底滋生几多争议呢?舆论、制度的“板子”应该拍向哪一方呢?
随处停车是否应该处理么?厅长解释道,凉亭没有任何禁止停放自行车的说明和标志,法无规定皆可为。然而扪心自问,凉亭是人们休闲纳凉场所,擅自将车锁到凉亭,是否影响到了他人驻足休息呢?其次死扣禁止停车标识的字眼略有不妥,现实中将提示标识覆盖到全方位着实有些强人所难。
然而无论如何都不应粗暴处理乱停车事件,城管在无任何告知的前提下,剪短其自行车锁链,而且擅自带走其衣物,难免落得盗窃之嫌。其后在得知车主被剥夺得只剩裤头,依旧我行我素,以人为本理念去哪里了呢?难道文明执法只是为了让被执法者难堪?显然城管的所作所为着实做得有些“过火”。这份“过火”难掩权力的任性,也折射出执法部门人性关怀的缺失。
静心思忖下来,此厅长也有“借题发挥”之嫌。新闻报道中有,“下午6点左右,车牌号为“琼B26835”的城管执法车来到现场,毕国昌的朋友老林上前与其交涉”,既然唤得朋友来,为何不让其捎带衣服过来,同时只穿裤头在政府面前“摆拍”更加深笔者猜想。但从其为民请愿、甘愿出丑的角度来看,笔者深表赞同,也希望借此好好敲打一下三亚“城管们”的傲慢情节。
其实对“厅官受辱”新闻抽丝剥茧,“厅官”职衔并未对事态发展有什么推波助澜的作用,但加此“厅官”定语便引发社会焦点的“钟爱”,甚至于看问题的视角也发生倾斜。大胆假设一下,如果新闻报道仅以“黑龙江退休老人”取代“厅官”身份,是否还会引起轩然大波,键盘侠们会不会空前统一,“枪口”一致对向城管呢?这大概才是我们更应该深思和反省的。(苏小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