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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扣车,别拿“厅官”说事儿

发稿时间:2015-12-10 13:54:18 来源: 河北新闻网 中国青年网

   今天下午5点40分,三亚市天涯区领导及有关人员来到毕国昌家中登门道歉,毕国昌表示道歉可以接受。(12月8日 《法制晚报》)

   连日来,关于退休厅官毕国华在三亚被城管“欺负”的新闻炒的沸沸扬扬,事件到当事双方握手言和,应该是一个比较好的处理结果。我们回头看一下这几天的报道:《一厅级干部在三亚被城管弄得没了尊严》、《三亚天涯副区长携涉事城管向退休厅官道歉》、《三亚被停职城管疑发公开信:小城管惹不起大厅官》、《“厅官三亚受辱”事件当事人:感受到双重标准》,本是城管执法是否人性化的问题,由于当事人的“厅官”身份,被人为变成更复杂的事件。

   这件事,首先是毕国华把自行车锁在公共凉亭是否违反了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如果对于违规存放的自行车,城管有权扣押,那么单就扣车本身并没有错。至于城管清点查验扣押物品,发现当事人自行车内有衣服等物品,可能是当事人去游泳而留在车里的,应采取更加人性化的措施,而不至于令当事人找不到衣服而难堪。对于城管来说,确实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简单“一扣了之”,做得有些欠妥。

   舆论并没有围绕城管执法来讨论,似乎演变为“厅官”和“城管”如何如何。不管怎么说,这件事和“厅官”没有任何联系。城管执法时不可能知道当事人曾经是厅官,而整个事件报道,却始终没有离开“厅官”字眼。其实,刻意去强调“厅官”二字完全没有必要,当事人确实是从副厅级岗位退休,而他现在也只是一位普通老人。由于“厅官”二字,使事件进一步升级,引起媒体和网友的广泛关注,到后来,三亚市天涯区领导及有关人员登门道歉,老人接受道歉,还有网友要加上一句“如果当事人不是‘厅官’,会有怎样结果”的感慨。

   提到领导干部就会想到利用权势如何如何,提到城管就会想到暴力执法,等等,这种“标签化”思维不可取。有人就此事写了一篇评论《“厅官海泳受辱”没有赢家》,反思这一事件,每个公民都有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的责任和义务,城管也应当靠和谐执法、人性化执法来改变自身形象。就公众和媒体而言,引导舆论也不可“标签化”。(江全)

责任编辑:李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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