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络披露“河南汝州多所学校疑强制教师淘宝购物”一事,汝州市互联网+电子商务管理办公室30日回应称,经多方核实,此事件是由于汝州市临汝镇两所学校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解存在偏差,立即对此进行了纠正。(7月30日澎湃新闻)
已经渐行渐近的“村淘”,究其实质是互联网+时代向农村领域的延伸和辐射,其未来的发展前景和积极意义不容低估。据称,今年6月19日,汝州市人民政府牵头的“农村淘宝”项目正式落地,旨在让农民足不出户就能把需要的商品买进来,把农产品卖出去,为乡亲们提供便利和富裕的生活。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和社会良性需求下,个别基层学校“强迫”教师在“村淘”上购物不仅损害教育公信、损害教育权益,对于“淘宝”和“阿里巴巴们”也是一种侵害——如果将“强迫”延伸到市场交易环节,哪里还有公平和诚信可言?因此,当地迅速回应并指出事件发生原因,是客观的,也是值得肯定的。
然而,在我们探求其背后真正原因时就会发现,“村淘”这个新生事物,在壮大和发展过程中,就是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大家对“村淘”的理解不同,诠释不同,定位更不同,“村淘”到底是淘什么?怎么淘?在这个时候,好事情需要有好思路,新事物需要有新办法。特别是乡镇一级的领导干部更需要有一个互联网的思维。如果没有互联网的新思维,还是用“完成上级任务”这样的老思想在对付新问题。就会出现“强制教师淘宝购物”这样的怪事,就能看见“旧积弊”或明或暗的影子。好心反而办了坏事,实际上就是歪嘴和尚把一本好经给念歪了。
当然,既然发生在“村淘”这一平台上,大家都该反思一下。除了做好“农村淘宝”的宣传及建设工作之外,是不是更应该从“村淘”的市场体系、市场监管体系等方面进行完善,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现象呢?让群众自由自主地上网购物本来就是互联网重在分享的特质和人格尊严的体现,更是“村淘”被赋予的公众心理预期。马云曾经说过:互联网几个产业中,电子商务是唯一影响每一个人生活,影响每一个人未来的重要产业。希望,这样的愿景不会永远只是一个愿景。(毕晓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