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杜绝涉害信息 你我责无旁贷

发稿时间:2015-07-16 17:42:59 来源: 中国网信网 中国青年网

   北京“三里屯优衣库”在一夜之间火遍全国,不是因为它推出某季新品,也不是因为其降价大甩卖,而是因为一段不堪入目的手机视频。7月14日晚,一则“优衣库不雅视频”首先在微信朋友圈疯传,随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刷爆整个社交网络,紧随其后的是各不同品牌围绕该视频进行的所谓“广告创意”以及段子手的调侃创作。当广大网友纷纷认为该视频是优衣库进行的一次低劣的广告营销时,7月15日上午,优衣库用三段话对此事作出回应:举报事件、敬告消费者、否认营销。

   整个事件虽历时不长,但影响不小。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监测显示,截至7月16日8时,事件相关网页新闻4030余篇,微信公众号文章近6000篇。其中腾讯新闻“北京警方调查试衣间不雅视频案”引6000余条网民评论,搜狐新闻“优衣库试衣间不雅视频热传官方否认营销炒作”产生近4000余条网民评论。一天之内,围绕该事件引发的各大品牌火爆营销、木马病毒借机传播以及恶俗话题热炒等问题接踵而至。视频中涉事男女也被网友肆意人肉,更有无辜者被牵连其中。

   由于该段视频传播范围广、在整个传播领域造成恶劣影响,国家互联网办公室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约谈新浪、腾讯负责人,责令其切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移动网络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试衣间不雅视频”在网上“病毒式”传播,突破“七条底线”,严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博、微信是主要传播平台。该负责人强调,新浪、腾讯必须进一步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并积极主动配合好相关调查工作。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百六十七条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三条(五)项规定,互联网领域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有三种形式,其中就包括在互联网上传播淫秽影片、音像、图片,即在互联网上利用制作、复制、刊载、发送邮件等形式散布淫秽影片、音像、图片。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相关规定,该视频的发布者、主要传播者和相关责任网站是否已经涉嫌犯罪,从公众感知上升到法律责任角度,还需要进行专业的司法鉴定和法院的最终裁决。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一次不雅视频传播过程中,从视频发布到被疯狂转发,作为视频内容的创造者和传播者以及浏览者,都无疑是对网络公共秩序和法律的公然挑战,是对涉事人员及无辜被牵连者的一次网络暴力,同时其“病毒式”的疯狂传播也是涉事网站传播底线的一次集体失守。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互联网时代,各种信息扑面而来、纷冗复杂,无论是粉丝众多的大V还是自娱自乐的普通网民,无论是企业推介还是广告营销,都须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当今最主要的传播载体——互联网,各网站建立有效的后台审核系统、良好的网络互动机制,为网民提供清朗的网络环境可谓责无旁贷、任重道远!(徐可)

责任编辑:褚津笙
版权声明:凡本网文章下标注有版权声明的均为中国青年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使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需授权,点击
 
返回首页>>

扫描二维码进入

“青年之声”微信

扫描二维码进入

中国青年网微博

扫描二维码进入

"畅想星声"全国大学生

网络歌唱大赛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