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分别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两会前夕,中央又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在这份《意见》的指导下,今年的全国两会在民主协商方面会有哪些变化?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对于推进“四个全面”有什么意义?未来我们还可以对协商民主有哪些期待?求是网特邀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政治学系副教授谈火生为读者答疑解惑。
核心观点:
■ 明确提出“人大协商”有助于消除社会上存在的一个误解,以为协商民主就是政治协商,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就是政协的事情,以为人大是依法履行职权,不存在协商的问题。
■ 《意见》将协商民主定位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不仅显示了我们党对协商民主所寄予的厚望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决心,也显示出中国民主路线图逐步清晰化。
■ 作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对于推进“四个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有重要意义的。
■ 我个人是期待看到协商民主理论发生一个经验转向。所谓经验转向,是说协商民主研究在今后一段时间,应该将研究重心从规范性研究转向经验研究。
■ 协商民主在过去十年快速发展的原因之一是学界的知识生产和党的理论创新之间的良性互动,以及学界的知识生产和基层治理创新之间的良性互动。
访谈实录:
求是网: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分别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在两会前夕,中央又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这是一份指导我国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在这份《意见》的指导下,今年的全国两会在民主协商方面会有哪些变化?
谈火生:协商民主成为两会的热词,不是始于今年,但今年确实有特殊的意义。在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之后,今年2月9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系统阐述了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渠道程序等内容,并对各渠道协商民主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协商民主建设指明了方向。这确实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有人将其形容为“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破题”。
两会就是中国协商民主最充分的体现,因此,《意见》的出台不仅会让我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议政的热情更高、议政的质量更好,而且会促进两会在民主协商方面更加规范。
就两会本身来说,《意见》中有两个地方值得关注。
一是明确提出了“人大协商”,这有助于消除社会上存在的一个误解,以为协商民主就是政治协商,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就是政协的事情,以为人大是依法履行职权,不存在协商的问题。《意见》明确指出“各级人大要依法行使职权,同时在重大决策之前根据需要进行充分协商,更好汇聚民智、听取民意,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并对如何深入开展立法工作中的协商、发挥好人大代表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无疑会推动人大在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方面更加规范,推动人大代表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地位和作用。在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谈到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建设中的作用时还只是说它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去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人民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这次《意见》正式将其写入中央文件,提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这个意义是非常重大的。2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大会新闻发言人吕新华就特别强调近年来全国政协在创新协商载体、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上所取得的成绩,尤其是双周协商座谈会的情况,并告诉记者,今年全国政协要根据《意见》制定配套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协商内容、形式、程序及成果运用,推动政协协商民主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
求是网:“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四个全面”,尤其是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有什么意义?
谈火生:《意见》开宗明义,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注意,在这个定性中,前面两句是老话,延续了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表述,但后面一句是新话。《意见》将协商民主定位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不仅显示了我们党对协商民主所寄予的厚望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决心,也显示出中国民主路线图逐步清晰化。
作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对于推进“四个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有重要意义的。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其内涵不仅包括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而且包括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正如《意见》指出的,加强协商民主建设,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全面深化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协商民主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它对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意义自不待言。与此同时,随着协商民主的广泛开展,特别是基层协商的深入开展,它将进一步推动社会体制改革。如果大家注意到《意见》第23条“推进企事业单位的协商”的话,可以想见,协商民主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助推经济体制改革。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民主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它们之间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的关系,决定了协商民主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意见》中特别强调“深入开展立法工作中的协商”,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也指出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全面从严治党,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而党的生命力就在于它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意见》指出,加强协商民主建设“有利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 按照中央的部署,2017年中央还将出台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党内法规,这无疑会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抓手。
由于协商民主本身所具有的广泛多层的特点,其效应是弥散性的,它的积极作用贯穿于方方面面,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求是网: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未来发展,我们还可以有哪些期待?
谈火生:我个人认为,对协商民主建设的未来发展可以有三个方面的期待。
一是对协商民主民主实践发展方面的期待。这包括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量”的层次。《意见》继承了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表述,明确提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按照我的理解,这里的“广泛、多层”其实就是量上的要求,我国的协商民主是在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实践中发展起来的,但现在其应用范围已经扩展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体现在党的领导工作和执政的各个环节,从横向的覆盖范围到纵向的布局层级,可以说深入到了社会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意见》列出了七大协商渠道,并提出“继续重点加强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积极开展人大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逐步探索社会组织协商”,我们可以期待协商民主建设的未来发展中,这七大渠道的协商能遍地开花,而且,开出的是五颜六色、赏心悦目的花朵。实践方面的第二个层次是“质”的层次,也就是协商民主的规范化、制度化。我们说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独特的优势,制度化建设是发挥这种独特优势的根本保障。《意见》指出,要“发挥各协商渠道自身优势,做好衔接配合”,这其实就是要“保质”,要通过制度化建设,构建一套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而且,这套协商民主体系要与国家的其他制度安排无缝衔接,甚至水乳交融,只有这样,协商民主才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是对协商民主民主理论发展方面的期待。我们知道,在过去的十年里,协商民主理论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从少有人知到写入了党的最高规格的文件十八大报告。那么,在未来我们对协商民主理论的发展有什么样的期待呢?我个人是期待看到协商民主理论发生一个经验转向。所谓经验转向,是说协商民主研究在今后一段时间,应该将研究重心从规范性研究转向经验研究。如果说,在十八大之前,协商民主理论研究的主要任务是宣传、推动对于这种新的民主模式的研究,并将研究重心集中在协商民主的规范性内涵,回答“协商民主是什么”、 “协商民主与其他民主形式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为什么要开展协商民主?”、 “中国协商民主和西方的协商民主有何异同”等问题上,那么,在十八大之后,尤其是《意见》出台后,协商民主理论研究的重心应该转向经验问题:协商民主的规范性理想如何才能落实到实践之中?如何才能制度化?用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话来说,就是“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具体来讲,这个“经验转向”包含哪些内容呢?起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需要做:第一,认真总结本土的协商民主经验。习近平总书记用“五个源自”来形容我国协商民主的独特性,并指出我国协商民主“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值得认真总结。第二,要大胆借鉴西方在最近几十年发明出来的一些新的技术手段。如协商式民意测验、主持人制度、抽样技术等等,它们也应该成为我们协商民主建设的思想资源。第三,积极探索协商民主技术的引入方式,用句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如何因地制宜开展协商活动。中国的协商民主建设渠道多、范围广、层次丰富、地域差别巨大,不可能有整齐划一的形式,必须要因地制宜,才能有效开展。
三是对协商民主实践和理论之间的良性互动方面的期待。协商民主在过去十年快速发展的原因之一是学界的知识生产和党的理论创新之间的良性互动,以及学界的知识生产和基层治理创新之间的良性互动。一方面,执政党关注到学界关于协商民主理论的研究,并将其吸纳到党的话语体系之中,以新的视角来阐释已有的政治实践;另一方面,执政党的自我调适又反过来刺激了学界关于协商民主的研究,使其日益丰富。一方面,学者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创新,例如,在浙江温岭,民主恳谈会的每一步发展都能看到学者的贡献;另一方面,基层的治理创新又为协商民主理论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养分,无论是何包钢的《协商民主:理论、方法和实践》,还是陈朋的《国家与社会合力互动下的乡村协商民主实践》,都是基于温岭经验完成的,而且成为这个领域最有份量的著作。我个人很期待这种理论和实践之间的良性互动能持续下去,它对于协商民主的健康发展非常必要,也非常重要。大家可能不太注意这一点,其实在《意见》中有两处专门谈到协商民主的理论建设问题,一处是第26条,强调要“加强协商民主理论研究,不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体系”,一处是第2条,加强协商民主建设有利于“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中国有丰富的协商民主实践,但在协商民主理论建设方面却不尽人意。只有保持理论和实践之间的良性互动,理论的发展才有源头活水,不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体系的目标才有可能实现,理论自信才能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