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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与反腐 可否根治“象牙塔”腐败

西江月

发稿时间:2014-11-27 11:27:37 来源: 中国江苏网 中国青年网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等15所高校章程核准书,超过九成高校明确了将设立具有纪检职能的机构,虽然各校设定的机构名称不一,但其主要目的均是“剑指高校腐败”,值得注意的是,大学生参与力度明显加大,可调查处理学校人员违反校纪行为等。(网易新闻,11.27)

  近年来,高校腐败现象频发。大学生参与高校反腐,甚至可以参与调查学校人员的违纪行为,这可谓是在腐败频发、反腐高压态势下的一项新的制度创意。大学生“初生牛犊不怕虎”,有着青年人的锐气和正气,面临腐败行为敢说敢为,不容易陷入“关系网”“人情圈”的羁绊,更便于对高校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同时,大学生参与“反腐”,不仅能为反腐机构注入新的力量,还能有更多的学习、锻炼、提高的机会,在走上社会前就接受反腐倡廉教育,这也是素质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但是否通过大学生的参与,就能根治“象牙塔”腐败?

  笔者认为,此项制度设计初衷虽好,但仍有很多地方值得商榷。反腐,从来就不缺乏完善的机构、详细的制度设计,之所以腐败行为依然高发,根本原因在于领导干部思想上的弦没有“拧紧”、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这并非是新增加一些反腐制度创意就能解决的问题。首先,大学生的本职是学习,参与到反腐行动中,大学生该如何权衡两者?其次,最高人民检察院曾提出过,反腐反贪最需要以下四类人才:经验丰富、能够突破案件的侦查预审人才;有现代管理素养、善于组织查处大案要案的侦查指挥人才;对职务犯罪规律特点和法律政策界限有研究,善于从全局研究思考问题,具有较强写作能力的综合指导人才;运用专业知识和现代科技为办案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尽管只是查处学校工作人员“违反校纪”行为,但如果大学生仅凭借“浩然正气”“血气方刚”参与反腐的话,恐怕难有好的效果。再者,大学生很难使纪检部门的调查权、反贪部门的侦查权,这无疑让大学生“调查处理学校人员违反校纪行为”陷入尴尬境地。

  大学生是社会精英,他们中的佼佼者将在未来走上重要岗位,提前接触反腐工作,可以为他们尽早拧紧“思想弦”,但要大学生实际参与反腐败,此项制度仍需各个高校细化和商榷。参与反腐工作,不如让大学生更多参与到廉政文化建设中来,并着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前移反腐关口;同时培养大学生开展反腐工作的专业技能,切实为反腐出力,并把握好大学生参与的“度”,让此项制度设计真正起到良好作用。(西江月)

责任编辑: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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